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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统计局
(2018年4月3日)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1236”战略部署,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凝聚干事创业力量,抓重点,抓亮点,抓突破,全县经济呈现总体运行稳中向好、农业生产持续增长、工业效益不断提高、城乡消费继续活跃、人民生活稳步提高。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20560万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58647万元,增长8.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97786万元,增长8.3%;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4127万元,增长8.4%。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6.6:44.3:29.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015元,增长9.97%,按2017年平均汇率计算为3076美元。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6884万元,比上年增长28.3%。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750万元,增长6%。全年全县税收收入22147万元,增长45.3%。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51242人,增长16%。其中,新增就业岗位1013个,包括录用公务员7人、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20人、公益性岗位5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共办理劳动投诉案件8件,其中建筑企业6家,涉及人数146人,下达责令改正书3份,给相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7件。督促企业预存工资保证金451万元。
二、农业
年末全县拥有各类耕地面积18200公顷,比上年减少0.1%。其中新增面积4.67公顷。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9138.1公顷,比上年减少8%。其中,粮食作物面积7207.3公顷,增长2%;油料面积596公顷,减少15%;蔬菜面积958.6公顷,与去年持平;苹果面积11115.5公顷,增长2.3%;烟叶面积65.8公顷,减少48.4%。
全年粮食产量30529.9吨,比上年增长3%。其中,夏粮产量169.7吨,减少6.4%;秋粮产量30360.2吨,增长3.1%。
全年水果产量290804.5吨,增长17.1%,其中苹果产量289399吨,增长17.3%。烟叶产量398.2吨,减少29.9%。蔬菜产量23319.7吨,增长16.7%。油料产量884.5吨,减少6.7%。
全年肉类总产量3462.5吨,增长0.4%。其中,猪肉产量2706.5吨,增长1.8%;牛肉产量415吨,增长1.2%;羊肉产量164.7吨,增长19%。禽蛋产量1915吨,增长14.1%。生猪年末存栏29026头,减少1%;羊存栏12233只,增长11.3%。
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养殖场68家,其中年内新建、扩建10家。
全年共免疫畜禽70.85万头(只);屠宰检疫生猪10000头,产地检疫11000头;年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80头,补贴资金2.2万元;全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参保1092头,理赔96头,赔付9.6万元。
全年全县完成造林面积6.3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89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森林覆盖率41.32%。全县林木蓄积量203万立方米。
年内签订森林保险合同81.48万亩,实现了应保尽保,划定永久性公益林45.62万亩。组建了5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配有无线电车载、对讲机、GPS卫星定位仪,拥有便携式风力灭火机32台、汽油机水泵3台、割草机12台、高压储能灭火水枪10台、组合工具25套、对讲机20部、干粉灭火器500箱等。年内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8000亩,当年兑现退耕还林资金1170万元。
全年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93个。其中新增31个。
全年全县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涉及发包方445个,农户26914户,土地380167亩(其中,耕地355424亩、退耕还林24000亩)。
全年共发放各种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42.2万元。其中:粮食直补282.4万元、农机补贴59.8万元。
年内编制完成《吉县河长制县级会议等五项制度(试行)》,完成“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成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化验检测水质样本232份。
年内投资3663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工程224处,实施完成了青村、放马岭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凉水沟沟坝地治理工程,龙王庙等七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年末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60台,小型拖拉机5363台,耕整机1311台,旋耕机5820台,联合收获机7台。
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8.5万千瓦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7645万元,比上年增长6.3%。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1637万元,增长48.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税44223万元,增长212.2%;实现利润26174万元,增长350.2%。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8819万元,比上年增长87%;增加值18839万元,比上年增长17%。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能源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3776万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2431万元,减少42.9%;基础设施投资完成56397万元,增长33.2%;其他投资完成64948万元,增长52.4%。全县共有开工项目53个,比上年减少14个。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43个,上年接转项目10个;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到5000万元以下项目43个,5000万元以上到1亿元以下项目4个,亿元以上项目6个。
全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156597.6吨标准煤,下降6.3%。单位GDP能耗为0.71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4.1%。
全年全社会累计用电21257万千瓦时,增长38%,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359.2万千瓦时,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15.8%,比上年增长7.9%。
五、国内贸易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220万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54795万元,增长7.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425万元,增长6.9%。从消费形态看,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62249万元,增长6.8%;住宿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6971万元,增长10.5%。
年末全县拥有个体工商户3496户、各类企业1338家,其中新办理企业231家。办理登记各类组织机构代码191家,其中新办19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180台(件),其中特种设备329台。
成立吉县电商协会,累计发展电子商务21家。人祖山景区和壶口瀑布大酒店,被推荐为“守合同、重信用”业务软件省级单位。“晋源”和“达明一派”申报为山西省著名商标。
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1起,处罚11万元。检查特种设备333台(次),其中:电梯76台,压力容器216台(次),场内机动车40台(次),大型游乐设施1台,压力管道53千米,发现重大隐患4起,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5份。
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02.0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1.7%。门票收入12356万元,增长42.5%。实现社会综合效益13亿元,增长60.5%。
年内吉县“文旅委”机构设置已经市编委批复,旅游中心与文化局正式合并。壶口景区,3月份注册成立国有独资“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4月19日挂牌运营,6月30日与北京中景润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7月底完成公司章程、内设机构及人员转隶工作,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
年内壶口景区邀请山西电视台拍摄了“人说山西好风光”壶口体验片;录制了山西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特别节目《走进吉县》并播出;承办2017年摩托迷“骑聚人祖山、畅游母亲河”全国摩旅活动;举办了人祖山第二届音乐帐篷节和“人祖山杯”晋陕蒙民歌大赛;成功举办了苹果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之“果花映秀、探春吉州”活动,全县4个乡村旅游点接待游客11.7万人次,营业收入120.8万元。
全年共接待游客咨询20起,所述事件经过进一步核实均得到妥善处理。
六、交通运输和邮电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492.2公里。其中:国道159.3公里,县道204.2公里,乡道344.3公里,村道784.3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43.81公里,二级公路115.5公里,三级公路173.4公里,四级公路1110.6公里,等外公路48.8公里。
年末全县民用机动车保有量10182辆(包括大车427辆),比上年减少1.6%,其中新增1366辆。年末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2986人,增长2.4%。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123.5万元,比上年减少8.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126户,比上年减少52.7%。年末移动电话用户83728户,增长44%,其中4G用户50708户,增长35.8%。年末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85854户,增长37.1%。电话普及率达到77.9部/百人。年末宽带用户13711户,比上年减少2.9%。
七、金融和保险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50347万元,比年初增加131559万元,增长41.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232029万元,增长12.3%;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5640万元,比年初增11868万元,增长8.3%,其中住户贷款84243万元,增长14.2%。
表2 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元
指标 | 年末数 | 比年初增减% |
各项存款余额 | 450347 | 41.2 |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 | 232029 | 12.3 |
各项贷款余额 | 155640 | 8.3 |
其中:短期贷款 | 45881.1 | 36 |
中长期贷款 | 38362.7 | -4.2 |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费收入5778万元,增长5.8%;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413.7万元,增长34.7%。
八、教育和科技
年末全县共有中小学44所。其中:小学34所,教学点5个,初中3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幼儿园48所。
年末全县共有教职工1539人,其中专任教师1263人。全县拥有高中(职中)教师239人(一中145人),幼儿教师89人。
全县全年共有在校学生18574人,增长33%。其中:普通高中1590人,增长1.3%;职业高中713人,减少18.9%;初中2447人(女生1217人),减少6%;普通小学5818人(女生2883人),增长0.6%。幼儿园在园幼儿3256人,增长3.8%。高考参考人数568人,增长7.8%;普通高考二本以上达线119人;中考考入市临一临三学生54人,中考600分以上65人。
全年共免除高中阶段学生学费130万元、书费100万元、住宿费68万元,发放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73.8万元,增长77%。投资149万元资助建档立卡户学生1183名。
全年全县申请发明专利4件,保有专利5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拥有电视台1个,无线转播站1座。全县共有城乡有线电视用户24000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8%。
全年共接收党政机关文书档案110件,收集和接收书籍资料15本;接待查、借阅档案群众412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089卷。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及诊所119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级卫生室79个,诊所26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7人,其中医师、助理医师201人,护理(护士)194人,医技49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420张,其中县医院200张,中医院50张,妇幼站10张,乡镇卫生院160张。
年内全面启动县乡医疗远程会诊系统,在县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终端平台。全县医疗机构门急诊服务18.2万人次,门诊人次医药费用106元,住院服务费用人均2241元;病床使用率82%。
全年全县大病患者238人,其中,已救治95人,正救治56人。
年内共招聘医疗卫生人员54人。
3月6- 7日,山西省“精准扶贫”主题曲艺作品巡演活动走进我县,分别在屯里镇窑渠村、车城乡兰家河村和文城乡午生村举行了3场脱贫攻坚文艺表演,演出内容包括相声、快板、小品、鼓书等,受到当地群众热烈欢迎。
7月12日,举办全国青少年课文朗读大赛吉县赛区选拔赛,30名选手脱颖而出,获得进京资格,16名选手进京参赛,取得了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1个优胜奖的好成绩。
8月12日,来自山西、陕西、内蒙古三省(区)的39名民歌手在忘忧山庄广场嘹亮放歌,展开角逐。
9月18日,2017山西(吉县)“歌唱黄河”合唱艺术周在黄河壶口瀑布景区开幕,来自北京、太原、晋中、临汾等地的8支合唱团再次唱响了气势磅礴的《黄河大合唱》。
年末拥有各类体育协会和俱乐部11个、体育健身点8个。4月25—26日举办了庆“五一”、迎“五四”“农行杯”干部职工乒乓球赛,全县 各乡镇、各系统、厂矿企业共19支队伍参加比赛;先后举办了全县乒乓球、象棋个人赛,广场舞消夏晚会。
10月28日,举办吉县“女皇酒杯”乒乓球邀请赛,有来自吉县乒协、乡宁乒协、临汾女皇队、吉县农行队、水厂队等8支队伍30余名队员参赛。
6月13日吉县文化局与吉县蒲剧团签订《吉县戏曲文化下乡演出协议书》,正式拉开吉县2017年送戏下乡帷幕。随后蒲剧团在全县各个乡镇演出90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110199人,比上年末增加了613人,其中:女性人口53527人,性别比为105.88;城镇常住人口42029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8.1%。全县户籍人口108577人,其中女性52915人。全年出生人口970人,出生率为8.83‰;死亡357人,死亡率为3.25‰;人口自增率为5.58‰。
年末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6户290人。其中,返贫34户79人,新增32户74人。
年内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465户、6419人。
年内实施村级小型光伏扶贫项目79个村。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55元,增长9%。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11元,增长1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19元,增长7.8%。年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2393元。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371人,其中,企业4719人,机关事业5652人;收缴职业年金2945万元;足额发放养老金1160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达51579人,发放养老金1368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625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9万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364人,发放工伤待遇270万元。参加生育保险5992人,支付生育保险金79万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406人,支付医疗保险金15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6931人,累计补偿支出3588万元。
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2917本。
年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城市低保新标准为每月4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线为每年3340元。
年末有3327户(6934人)城乡居民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2578.7万元;有397人享受五保待遇,发放五保供养金221.8万元。发放80岁以上老人(1394名)敬老金167.1万元。给3名百岁以上老人发放,每人每月300元敬老金。发放孤儿(15人)救助金48.2万元。
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665.7万元。全年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274万元。共为全县30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44.5万元。
全年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及护理费51.2万元。
年末拥有各类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2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8个,床位110张。
全年发行各类彩票956.4万元,增长6.7%。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419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876对、补领402对、离婚141对。
全年接受各类社会捐款4.78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建设用地773亩,其中占用耕地241亩。
全年水资源量6130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2880万立方米。全年降水量642.9毫米,较历年平均值偏多161.8毫米。全年总用水量56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8.1%。其中:生活用水295万立方米,增长3.5%;生产用水267万立方米,增长39.4%;生态用水1万立方米。
年内全县完成了500户节能环保炉更换和1022户示范户清洁能源改造。其中,包括622户煤改气、400户集中供热。
全年空气二级以上天数324天;大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5.32;PM10(可吸入颗粒物)1.06、PM2.5(2.5微米以下的空气悬浮颗粒)1.2;二氧化硫指数0.6;二氧化氮指数0.35。
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制作1:5万地名目录958条,一普目录1054条;共搜集整理普查登记表2600张;采集地名位置信息经纬度2248条;完成我县与蒲县的边界联检工作,并与蒲县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
全年共查处4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行政拘留2人,累计处罚13.6万元。
全年办理水许可证换证4册;征收水资源费3.6万元,水土流失补偿费23.96万元;查处河道排污、侵占河道案件5件。
全年共办理森林违法案件8起。其中刑事移交2起。
全年共查处违法占地案件4起,收缴罚款21.7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1100平方米,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行政处分3人。
全年平均气温11.2℃,较历年平均值偏高0.4℃。极端最高气温37.8℃,出现在7月13日;极端最低值-14.9℃,出现在1月20日;2017年5月15日16时,吉昌镇、中垛乡、东城乡15个村遭受大风冰雹袭击,损失严重;7月14日17时,东城乡再遭冰雹袭击,最大冰雹直径10mm,持续时间30分钟。全年无霜期216天,最大冻土深度32mm。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8.42万亩,其中绝收面积3210亩,直接经济损失3120万元。
全年共发生火灾11起,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
全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94件,其中婚姻案173件。
全年共有刑事案件105起。万人刑事发案率万分之九点五。
全年共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5起,死亡22人,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和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原有指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人口数据为2017年抽样调查数据。
7、部分数据来源为部门行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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