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反馈信息

关于拾金不昧---壶口景区精神文明赞的答复情况

2024-02-21
【字体:

标    题

关于拾金不昧---壶口景区精神文明赞的回复

写信时间

2024.2.19

回复时间

2024.2.21

请求类型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

留言内容

2月15日,我们一家返太原途中,路过吉县壶口景区。中午1点左右在壶口7月轩酒店就餐。离开时,将随身挎包遗留在椅子上,包里装有现金、医保卡、银行卡和证件若干。当我们快到离石时,店主通过曲折的方法,联系到我。当得知我们已到离石,安慰我不要着急,主动提出将包快递到单位。快递时,拒绝我们将内402元的现金转为答谢,转而通过微信转过来。今天,完整收到快递。当提到要答谢,店主坚决不同意,回答“这是应该的!”店主朴实无华的言语,拾金不昧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这种高尚的情操是景区以及全县人民的精神面貌的缩写。希望县委和县政府对店主进行表彰,促进景区精神文明等软实力建设,祝景区越办越好!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您的相关留言我们已收到,现向您答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壶口风景区发展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对该留言内容进行核实,经调查,情况属实。

针对您的留言内容,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主要做了:一是壶口景区立即向七月轩酒店负责人朱朝辉先生通报表扬;二是壶口景区已将此次拾金不昧精神事迹作为典型案例报送吉县精神文明办,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召开壶口景区全体从业人员工作会议,倡议壶口景区所有酒店、饭店、摊位等从业人员开展学习七月轩酒店拾金不昧精神事迹,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要积极为景区增光添彩。四是以此次拾金不昧事迹为契机,在壶口景区开展“讲诚信、树新风”专项活动,进一步把壶口景区的管理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今后,壶口景区将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重点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游客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游览环境。同时,希望您进一步关心关注壶口景区的发展,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给我们反馈,我们将积极采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