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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就医报销咨询的答复情况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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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异地就医报销咨询

写信时间

2024.11.18

回复时间

2024.11.20

请求类型

咨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吉县医疗保障局

留言内容

关于异地就医报销咨询

回复内容

尊敬的贺女士:

您好。您的相关留言我们已收到,现向您答复如下:

对于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正常报销比例省外三甲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55%。经转诊医院审批通过的异地就医人员、或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5个百分点,起付标准按原政策执行;对跨统筹区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和未备案自行外出的就医人员,省内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15个百分点;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20个百分点,起付标准按原政策执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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