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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县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2017-2020)批前公示

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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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县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2017-2020)批前公示


根据《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为了合理的利用规划区用地,综合确定规划区工程管线地上、地下空间位置,避免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相关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相互矛盾和干扰,为各工程管线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吉县县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2017-2020)》,以便解决各项工程管线在规划设计上存在的矛盾,使各项工程管线在合理可行的基础上,互相避让各行其道,为工程管线施工以及竣工后的管线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并组织召开了吉县县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2017-2020评审会,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弘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纸,并进行了认真论证,原则通过。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规划主要文本内容和主要图纸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18年2月6日到2018年3月22日。

规划文本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1、科学前瞻性。以《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为依据,根据吉县的规划发展要求,通过科学分析,确定吉县县城地下管线综合的发展战略和规模。

2、可实施性。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借鉴同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吉县县城各类市政管线现状、规划资源情况和城市规划功能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优化市政管线基础设施配置,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需求。

3、可持续性。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协调城市发展与管线建设和环境之间的矛盾,建设和谐发展城市。

二、规划原则

1、总体原则:政府组织、部门合作、科学决策、因地制宜、适度超前;

2、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城市道路、土地开发利用、城市环境、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合理规划;

3、规划总平面布置与竖向设计应统一协调;

4、管线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5、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敷设;

6、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协调。

三、规划范围

依据《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本次规划范围与总体规划范围一致西起霖雨村,东至车城,南北以现状山体、河道为界,规划区东西长13.75公里,南北宽4001800米,呈带状分布。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590公顷,规划人口6.0万。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参照《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规划期限确定为20172020年,由于规划年限较短,不划分近远期。

五、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建设区域 敷设方式

本次规划地下管线敷设方式分为两种:直埋敷设和综合管廊。

六、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建设区域建设区

地下管线综合建设区域为《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中确定的规划范围。

地下管线敷设于现状及规划道路下,新华街和吉州大道规划设置综合管廊,其余道路地下管线按直埋布置。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的,有权利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吉县城乡规划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联系电话:7927006  7923206


附件:地下综合管线规划图 .jpg


吉县城乡规划中心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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