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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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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函〔2023〕21号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晋文物函〔2023〕554号)和《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临文旅函〔2023〕175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邱肖宾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成龙 政府办副主任

        王彦章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吴俊红 县财政局局长

        张 利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云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陈 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葛吉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郝艺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瑞香 县统战部副部长兼民族宗教局局长

        刘乃榕 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程智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乡镇 (乡镇长、宣传委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负责本次文物普查工作资料汇总、数据处理、审核上报、普查工作报告等;负责处理普查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定期通报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乃榕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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