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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学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市文旅局有关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在我县,就《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领导崔绍民、梁国刚、吴吉民、陈晓爱、尚立春、杨宗儒先后陪同检查并出席座谈会。
张学伟一行深入壶口瀑布景区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汇报以及《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张学伟充分肯定了我县在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13部地方性法规之一,在实践中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吉县要制定专项规划,依法推进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要立足县域实际,实现旅游差异化发展;要在部门联动上下功夫,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搞好部门协作;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办法》的实施效果,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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