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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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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电〔2018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阅览并下载(www.zgjx.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华街15号县委大院;邮编:042200;电话:0357—7922598;电子邮箱:lfjxzf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围绕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全面小康、振兴崛起,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了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审核、公示、保密、投诉、督查通报、责任追究、舆情引导等各项制度,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各类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增强学习意识,突出工作重点

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题学习《条例》、《规定》等文件,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有更深的了解,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全县公开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布与民生、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放管服”、就业、扶贫、减税降费、棚户区改造、环保等方面政策措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功能

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目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点9个无线接收有广播电台、电视上有综合频道和公益频道、手机上有《今日吉县》手机报和微信公众号、互联网上有《今日吉县》微博和视频平台、户外有北山无线发射台和县城中心广场LED大屏幕。其中,《今日吉县》手机报全年编发手机报248期,微信、微博关注人数5800余人,微信发送199期,微博349条,视频网上传新闻539条。政府信息集中运用这些宣传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做到了新旧传播手段全部利用,宣传时间上不间断、空间上无死角、受众上全覆盖,全面提升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运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5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0.8%;政策法规类信息412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17.8%;工作动态类信息1361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58.8%;决策类信息210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9%;行政职权类信息145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6%。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专门下发了《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47号),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回应政策解读、强化制度建设、拓宽发布平台、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程。截至2017年底,全县相关单位已基本完成各自分解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17年相关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6年决算及2017年预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信息政务服务、政策文件、重大项目建设、市场监管、民生改善、环境保护、拆迁补偿、就业创业、种粮补贴、养老保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的有关要求政府网站对国务院重要信息进行了及时转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采取的措施

1.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功能,分门别类设置栏目,方便群众阅览,使其真正成为我县推进政务公开、了解社情民意、促进为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凡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在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印发的同时上网公布。

2.做好舆情回应,提升政府公信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做到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县长信箱、随手拍、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流程,开通公开专栏,逐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程序,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为契机,加强依申请公开目录的编制与网上发布工作,特别是非涉密公文类信息,经公文属性审查后,对确认为依申请公开的公文信息,及时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说明。

2017年,我县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过网络、电话、现场等方式和途径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达2563余人次,均及时给予满意答复。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农业技术、财政农业补贴、扶贫政策、招考信息、劳保保障、社会保险、政府采购、住房建设、拆迁补偿、住房贷款、医疗保险、教育收费、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被咨询部门对群众的各类咨询都做到了及时答复,答复率100%,达到群众满意的程度。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共0.5万元,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些不足需要改进

(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个别乡镇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上报速度和公开速度较为缓慢,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不高

虽然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保持正常运行和及时更新,但是一些部门应用意识不强,还是依靠政务公开栏、电视台、新闻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发布,造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系统,信息化水平不高。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规范

个别乡镇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公开了大量信息,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系统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

针对各乡镇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以兼职为主,对业务普遍不太熟悉的情况,我们将列出时间表、聘请讲师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探索建立业务交流常态机制,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

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舆论引导”四大核心功能,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着力提高网站实用性和易用性,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三)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沟通交流,以建立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为目标,通过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重视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迅速、正确掌握信息上传流程及相关工作,保证工作尽善尽美的完成。

(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继续加大财政资金、行政审批、住房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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