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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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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 2019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jx.gov.cn/channels/3775.html)浏览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华75号;电话:0357—7922598;邮编:042200;电子邮箱:lfjxz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了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联动部门形成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主动公开,夯实基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不断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进一步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截至201912月31日,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吉县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告栏LED屏等途径及时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近10000条,其中,人民政府门户网站7000余条、今日吉县微信公众号1300余条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根据《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相关工作部署,明确了以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2019年对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的政务微信、微博、APP客户端及其他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多次下发通知规范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安全防护等工作,根据工作需求、运维能力关停部分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

严格保密审查,守保密规定各相关单位严守保密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工作原则,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公开的信息进行再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222

57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

0

4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5

-2

128

行政强制

41

0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3

1.4632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先进仍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还有待创新;三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规范、渠道畅通、程序合法、健全机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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