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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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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现向社会公布吉县人民政府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扩大公开范围,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2022年县政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000余条,制发信息中政务要闻400条,通知公告140条;主动公开政府办公室文件6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性文件38件,函复类文件22件;积极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累计发布图片解读48个,本着“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的多样化解读率为100%;“县长信箱”受理网民来信39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内部流程,使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模板,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明确答复主体和答复时限,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2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拟文单位明确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要说明具体原因,《拟发公文属性认定表》随公文一并送领导审核。持续贯彻拟发公文台账登记制度,及时登记主动公开文件的文号、文件名称、文件类别、起草单位、印发时间、属性认定、政策解读等信息,形成目录集中管理,做好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台账管理。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审查程序,凡对外公开的信息,均经过承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面向社会发布通知公告,切实做到本部门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发布及时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使用互联网访问网站遇到的难题,保障特殊群众同等享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县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项目;二是根据国家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部署,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数据迁移操作;三是按照国家要求,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全县现行有效规章集中统一公开, 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五)严格信息公开监督

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完善公开信息内部检查机制,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发挥信息技术监管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从“县长信箱”留言回复办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渠道等方面时刻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纳入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599

行政强制

18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9.33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公开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下一步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收集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二是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制度促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效果,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程序严谨,答复规范,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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