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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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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县财政局以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源头防腐的重要手段来抓,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其他股室做好协调配合,同步督促、检查,上下联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县财政局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公开全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规范、有序地完成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公开工作,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提高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干部公开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规范、正确。同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培训班,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按规定应公开的事项,按要求及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增加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的数量。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做好图文政策解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解读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吉县财政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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