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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水利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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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及发布要求,由水利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吉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吉县新城政府办公大楼西楼三楼314室)。

2019年,吉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公开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我局政务公开内容主要为行政审批与政府采购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1444.72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吉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升,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需加强;二是具体工作人员专业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不完善。

2020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补齐短板,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组织机构设置、行政职能、办事程序、公示公告、要闻动态等领域进一步公开;二是确定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培训、经验交流等工作,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明确各股室职责,完善信息公开要点与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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