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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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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新华东街197号,邮编:042200,电话:0357-71768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税务部门公信力提升。

(一)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公开目录编制。聚焦基层法定主动公开涉税事项编制《吉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公开内容。

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通过办税服务厅固定展示、微信定时推送等方式及时做好执法公开、服务公开和监管公开

三是保障疫情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措施公开,主动征集群众对疫情期间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积极改进相关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一是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提供电子邮箱、意见箱、电话等多元便捷申请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效率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设立信息公开答复范本,增加“便民答复”内容,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县局不掌握相关信息等情况时从实际出发,尽量满足申请人的需求

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台账。将依申请公开中的申请内容、办理结果、后续反馈等信息实时登记在册,并不断健全完善。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促进政务公开规范科学。

二是规范属性认定在拟定公文时严格控制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使用,保证除依法涉密内容之外全部公开到位。

三是完善动态调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对出现变化可以公开的原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调整不断增加主动公开事项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运用好各级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年报工作,保证数据真实。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及时更新“首违不罚”清单。

二是规范县级税务新媒体建设。严格管理对外宣传新媒体,无违规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账号。

三是实时跟进电子税务局更新。加快推进非接触式网上办税,保证电子税务局更新情况实时传递给纳税人

(五)加强管理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仔细审核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政策信息,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培训考核。组织局内干部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业务同考核、同布置。

三是充实人员队伍。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工作,设定固定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和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配强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吉县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仍有差距,主要体现以下方面:一是在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创新,三是政务公开深化有待加强。

针对人员专业能力问题,我局多次举办政务公开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的熟悉度和重视度,选择业务能力较强人员担任政务公开岗位。

针对政策解读方式问题,我局对纳税人缴费人更加关心的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等热点加大推送力度,创新推出短视频、公益广告、办税服务厅集中展示等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

针对政务公开深化问题,我局持续做好服务公开,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缴费人材料报送,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做好监管公开,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完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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