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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柏山寺乡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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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的直接指导下,按照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站所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站所、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65.63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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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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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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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范围不够全面规范,存在错发栏目的现象。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对制度和规定的灵活运用上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策解读模块不够细致全面,本级政策解读内容不够详细,形式不够丰富,数量较少。回应关切工作不够及时主动,针对性和时效性均有待加强。

(一)加大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已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本单位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及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三)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做好本级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本级政府重点工作的深度、精准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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