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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柏山寺乡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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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在县政府办的直接指导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的通过村政务公开栏、公示板、微信群、开会等形式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确保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动态信息。

由政府乡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通过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民生热点、民生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制度和规定的灵活运用上存在一定差距。回应关切工作不够及时主动,针对性和时效性均有待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农村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乡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未能严格落实,导致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本单位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反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大对政务公开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于未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公开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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