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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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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吉县屋顶光伏持续、有序、健康发展,规范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现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符合全县统一规划,备案并网容量应根据国网吉县供电公司公示的线路及变压器可开放容量进行并网工作,并网容量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用电,否则乡镇、村委不得提供支持,供电公司不予受理。

二、符合规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计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安装的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必须过关。

三、完善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应具有一定实力,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确保符合群众利益和后期运营稳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备案时,乡镇审核同意后,供电公司进行集中备案并进行前期审核,递交能源局批准,通过后,报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批复后方可并网发电。

四、加强监管。县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已备案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规范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由国网吉县供电公司予以解网。

特此通知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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