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 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情况审计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2021-07-07
【字体: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

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情况审计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接《关于吉县人民政府2018年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情况的审计报告》(长审农报〔2021〕2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县脱贫攻坚领导组专项会议,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认领认账认责,认真对照问题迅速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防止搬迁群众返贫致贫方面

(一)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方面

1.关于“公益岗位聘用不符合条件人员”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期间指出此项问题以来,我们迅速行动,对全县在职护林员全方位开展排查,举一反三整改落实。通过排查整改,全县护林员中共有二级残疾人7名,其中5人在2021年2月底解聘,1人在2021年5月底解聘,1人所在乡镇村委核实能够正常行走,通过护林员体检合格,能按要求进行巡护,履行护林职责,残疾证已核销,继续聘用。共有三四级残疾护林员23名,所在乡镇村委核实其能够正常行走,护林员体检结果为合格,能按要求进行巡护,履行护林员管护职责。年龄超过65岁护林员共有31人,已全部停职解聘。审计报告反馈的4名护林员的问题,县林业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指出的4名人员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其中1人为四级残疾,能够满足护林工作的要求;另外3名护林员不属于残疾人,能够正常履行护林职责。

(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方面

2.关于“5个产业项目效益不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补发2020年度分红。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合作社拿出资金给所吸收的建档立卡户补发2020年度分红。分别是:秋日田园苹果专业合作社发放分红金额3000元,10户贫困户按照入股比例,每户分红175元至625 元;柏山寺乡中兴苹果专业合作社分红总额1600元,16户贫困户(易地搬迁15户),每户分红100元;吉县阳丰苹果专业合作社分红总额1400元,14户贫困户每户分红100元;中垛乡优汇苹果专业合作社分红总额1300元,13户贫困户每户分红100元;吉县绿之源苹果专业合作社分红总额2000 元,20户贫困户每户分红100元;吉县朝晖果业专业合作社分红总额6150元,82户贫困户,每户分红75元。6个合作社共计分红155户15450元,平均每户分红99.7元,其中易地搬迁户15户,每户分红100元。 二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监督指导各个合作社同建档立卡户建立起帮扶联结收益机制;在今后脱贫巩固期内,每年除保证给贫困户适当分红外,还要给贫困户进行农业生产上的扶持,比如给贫困户发放化肥、农药等物资,以及在苹果生产营销等方面进行帮扶,使贫困户真正收益。三是建立帮扶台账。组织各合作社对所帮扶的贫困户全部建立了帮扶台账,对帮扶活动进行详细登记,并向贫困户发放股金证登记分红情况,以促进帮扶活动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后续帮扶督导检查。吉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合作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监管,确保合作社带领落实效益充分发挥作用。

3.关于“后续扶持产业项目针对性不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扶持。县果业服务中心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全县苹果产业发展及易地搬迁户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实施。在搭建防雹网和老果园改造项目中,经乡镇技术人员摸排统计后,优先向易地搬迁户倾斜,不断增强易地搬迁户果园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其老果园果品质量差、效益低下等问题,从而提升果品质量,增加果园收入。二是加强培训指导。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根据苹果不同物候期,优先安排对易地搬迁户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技术培训,使其解放思想,接受新理念新技术,提高易地搬迁户苹果技术管理技能,提升果品品质,增加收入。三是加强营销帮扶。在今后苹果采收季节,积极与企业沟通对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易地搬迁户的苹果,并以每斤低于正常库费0.05元的价格存储易地搬迁户的苹果;在企业劳务用工方面优先使用易地搬迁户,与易地搬迁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稳定方面

(一)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方面

4.关于“移民安置点未按照规定进行规划设计”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各乡镇对照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对各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格进行了查缺补漏,使全县的所有移民安置点满足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要求,满足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切实加强安置点建设项目的事后评估,弥补规划设计缺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高度重视规划设计的引领作用,树立“规划先行”的科学理念,促进我县农村不断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

5.关于“3个安置点环境卫生较差”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审计反馈3个安置点环境卫生较差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一是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对各安置点的院落、巷道、公路、河道、沟渠全方位进行清理,全面整治了各安置点的环境卫生。二是设置公益岗位。对安置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保持干净整洁。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委对设置的公益岗位人员签订了保洁员协议,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常态化进行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安置点的人居环境。下一步,我们将以吉县城乡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六乱”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巩固“六乱”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推进所有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全面改善提升我县的城乡人居环境。

三、搬迁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6.关于“扩大范围使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392.36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屯里镇将扩大范围使用的44.5余万元上缴国库;柏山寺乡西头安置点扩大范围使用配套资金75.96万元用于安置点以外的配套设施,给予柏山寺乡西头村原村委主任孙学忠约谈处理;文城乡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8.58 万元用于非安置点南村新村的挡墙、巷道硬化等工程建设,给予文城乡原分管扶贫工作武装部长刘晓东诫勉谈话处理;车城乡柏坡底村将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资金13.32万元用于非安置点的道路硬化、排水工程建设,给予车城乡柏坡底村支部书记王成发约谈处理。

(二)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收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7.关于“应收未收增减挂钩交易资金2941.75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沟通,督促对方将剩余的2941.75万元交易资金支付到位。2021年2月5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向我县支付交易资金1500万元。2021年5月18日,县自然资源局向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支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款的函》(吉自然资函〔2021〕42号)。对方已将剩余的1441.75万元列入支付计划,预计6月底前可将剩余交易资金支付我县。

(三)安置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8.关于“10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超面积319.7平方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2021年6月11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兰家河村主任杨殿忠诫勉谈话处理。警示教育村班子成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把党的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测帮扶,组织兰家河村确定了专门人员,建立了帮扶台账,对涉及的10户搬迁户加强监测帮扶,确保搬迁群众都能稳定实现脱贫致富。

9.关于“多结算工程款(税金)8.91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县政府已责成文城乡政府追回多结算资金。文城乡政府向山西源吉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收回多结算资金的函,要求其限期将多余结算资金返回乡政府账户,目前资金正在追缴中。与此同时,文城乡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拖欠工程款100.69万元”问题整改情况。柏山寺乡政府已组织官庄村于2021年2月4日将100.68万元支付给吉县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拆旧复垦和搬迁土地再利用方面

11.关于“复垦耕地撂荒122.49亩”问题整改情况。壶口镇、车城乡、柏山寺乡政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审计反馈的撂荒土地开展了验收工作,三个乡镇的撂荒土地全部通过县级验收。相关村委已对撂荒耕地进行了除草、平整,并耕种完毕。目前,县自然资源局正在与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尽快开展市级验收。

12.关于“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复垦土地验收”问题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与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沟通协调,申请尽快对我县的复垦项目进行验收。目前,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对我县复垦项目进行现场复核以及验收各项资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完成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同时,各乡镇已将复垦土地交付各村委组织耕种。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