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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 通    知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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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20〕48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掌握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61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为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统一安排时间是2020年至2022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实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非常设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加强协调配合。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普查方案要求,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我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我县普查系列成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三)规范经费保障。此次普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给予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普查工作要求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其它未尽事宜再行通知。

附件: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志宏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吉荣    政府副县长

        强晓辉    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洪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俊红    县财政局局长

    陈彦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爱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瑞香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于彦山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长家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海伟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志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军勇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左晓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增谦    县林业局局长

        郝军正    县民政局局长

        王彦章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窦昀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立德    县水利局局长  

       张应勋   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局长

    秦吉文    县统计局局长

    窦志平    县气象局局长

            县科协主席

葛玉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苏吉林    县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

曹战海    吉昌镇镇长

袁增良    车城乡乡长

      中垛乡乡长

王君宏    屯里镇镇长

      柏山寺乡乡长

王吉亮    壶口镇镇长

窦亚东    东城乡乡长

薛文娟    文城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彦德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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