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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
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
调整方案
为全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行动,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调整后为17大类)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
(二)按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晋统筹办﹝2017﹞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
(三)按临汾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统筹办〔2018〕3号文件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3类4项资金。
(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全县2018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18057.36万元。其中:生态补偿脱贫6项877.05万元,教育脱贫项目1项199万元,生产脱贫项目108项16981.31万元。
三、资金安排情况
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生态补偿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877.0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650万元,用于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及黄土高原治理项目;统筹整合94.05万元,用于未成林地管护项目;统筹整合2万元,用于林业资源执法保护项目;统筹整合35万元,用于吉县红旗国有林场山头庙管护站建设项目;统筹整合36万元,用于吉县红旗国有林场2017年第二批森林抚育项目;统筹整合60万元,用于良种培育项目。
(二)发展教育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99万元,用于校舍维修。
(三)发展生产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6981.31万元。
1、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912.01万元,支持农业产业扶贫。其中: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耕地力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统筹安排使用100万元,用于肥水一体化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80万元,用于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1.6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统筹安排使用26万元,用于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统筹安排使用15万元,用于农2018年省级合作示范;统筹安排使用4万元,用于2018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安排使用70万元,用于2018年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统筹安排使用70万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万元,用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5万元,用于吉县2018年现代畜牧业提升工程;统筹安排使用398.41万元,用于吉县屯里镇等4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2、资产收益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6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统筹安排使用6万元,用于农村鱼塘修建项目。
3、苹果产业化发展。统筹安排使用1168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用81万元,用于2017年吉县果业“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统筹安排使用500万元,用于苹果产业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50万元,用于果业“三品”提升工程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7万元,用于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400万元,用于2018年苹果产业化发展项目。
4、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使用6580万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统筹安排使用148.7万元,用于建档立卡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46.6万元,用于2017—2018学年雨露计划;统筹安排使用50万元,用于2018年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项目;统筹安排使用65万元,用于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784.7万元,用于部分村道路建设及新农村整村提升和村容村貌改善工程;统筹安排使用20万元,用于白米村修建护墙,厕所,硬化工程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马泉头更换饮水管道,路灯安装,土地平整工程;统筹安排使用20万元,用于道路硬化;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文化墙建设及道路拓宽硬化;统筹安排使用30万元,用于太和村巷道硬化工程;统筹安排使用20万元,用于柏东村巷道硬化工程;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真村田间路硬化工程;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沟南村田间路硬化工程;统筹安排使用20万元,用于社堤村乡村苹果旅游开发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0万元,用于巷道硬化;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田间路硬化;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白鹤村文化广场建设及巷道硬化;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209国道边便民服务区建设;统筹安排使用5.5万元,用于文体活动室建设;统筹安排使用3万元,用于排水渠建设;统筹安排使用1.5万元,用于田修建围墙;统筹安排使用2.5万元,用于党群活动室建设;统筹安排使用1.5万元,用于村德村史馆建设;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道路拓宽;统筹安排使用60万元,用于吉县文城乡古贤村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35万元,用于吉县柏山寺乡黑秀村以工代赈农田水利提水灌溉工程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505万元,用于吉县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沿黄万亩农业生态旅游综合开发园区创新试点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92万元,用于吉县苹果贮藏加工物流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78万元,吉县新增3000吨果品贮藏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90万元,用于吉县1000吨苹果保鲜贮藏库扩建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35万元,用于吉县2000吨苹果冷链贮藏物流配送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600万元,用于吉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屯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66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5、水利建设项目。统筹使用2539.2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用658万元,用于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统筹安排使用60万元,用于五龙宫护堤维修工程;统筹安排使用22万元,用于水利设施维修维护;统筹安排使用5万元,用于水站能力建设;统筹安排使用700万元,用于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统筹安排使用0.8万元,用于地下水位监测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5万元,用于道路硬化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058.4万元,用于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
6、交通扶贫项目。统筹使用5458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用789万元,用于壶口景区旅游扶贫循环公路(克难坡-中市段)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320万元,用于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统筹安排使用629.2万元,用于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统筹安排使用466.4万元,用于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统筹安排使用757.3万元,用于农村道路配套工程;统筹安排使用496.1万元,用于文城-房村公路建设。
7、其他扶贫。统筹安排使用308.1万元,用于旅游景区公厕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
四、项目的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资金的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报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审批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行年度资金总量控制和包干、使用到村到户。各部门和乡镇要按脱贫攻坚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项目任务。
(三)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县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
(四)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先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和抓好项目的实施、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确保管理规范。
附件:吉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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