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4-20
【字体:

吉政办发201815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吉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吉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为圆满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发〔2018〕2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明电2018〕14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全面核查,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国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推进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全面推进法制国土建设,维护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吉县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卫片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组织、指导县开展2017年度卫片检查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开展宣传动员,推进各阶段工作,公开通报、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县级督查、数据审核工作;提请人民政府对土地秩序管理混乱、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配合部、省、市完成验收、抽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工作。

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卫片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及时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图斑核查、查处整改等工作

三、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与部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套合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下发的卫片图斑(已于3月初下发)。

2017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卫片图斑。

(二)判定依据

1、关于农村道路图斑。按照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合法性判定农村道路指在农村范围内,道路宽度≤8m,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的道路(机耕道)。符合标要求的农村道路用地,可作为其他类型用地填报。

2、关于光伏项目用地图斑。按照2017年9月25日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及关于支持新产业新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的规定,不改变原用地地类性质的光伏项目用地,可作为其他类型用地填报;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光伏项目用地,则根据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填报为合法用地或违法用地。

3、关于拆除复耕图斑对已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须作为违法用地统计。2017年12月31日前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在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确定问责对象时,可不予计入。2017年12月31日后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在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确定问责对象时,必须计入,但在实施问责时可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

4、关于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实际用途确属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的地块,作为其他用地类型图斑填报。但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要作为日常执法工作内容依法依规处理。

矿产卫片中以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理或煤田灭火等各类工程为名开采矿产资源,但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逾期、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并取得矿产品销售收入的,认定为违法采矿。

(三)图斑

县卫片办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逐一进行合法性判定并进行填报。土地卫片分为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及其他用地三种类型,矿产卫片分为合法采矿、违法采矿、伪变化三种类型。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试点政策等判定为合法用地的,须填报批准文件文号等合法性判定依据。判定为违法用地的,要填报判定依据,确定违法用地类型(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并以“宗”为单元,填报违法用地《地块信息登记卡》。判定为其他用地的,填报土地实际用途及判定依据,要利用“互联网+举证”APP,拍摄用地现场及内部场景照片等进行举证。

判定为合法采矿的矿产图斑,须填报采矿许可证号及有效期限等合法性判定依据。判定为违法采矿的图斑,要填报判定依据,确定违法采矿类型(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破坏性采矿)。

(四)数据比对印证

省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运用全天候遥感监测、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成果,结合日常动态巡查、违法案件综合统计、12336违法线索举报、国土资源信访等日常监管情况,与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比对印证,并作为约谈依据。

四、工作步骤

2017年度卫片检查分自查整改、数据审核上报、检查验收、约谈问责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月1日—4月30日)。

乡镇、各相关部门对2017年3月初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逐一进行核查,查处整改,并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填报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填报核查整改情况及数据成果。卫片办将成立督查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重点乡、镇整改查处,对慢作为,整改不积极,进展缓慢的要列警示约谈的对象,配合卫片领导小组做好各阶段的督导检查工作。

数据审核上报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4月1日前,县卫片办做好县级数据审核工作并向市卫片办上报卫片工作报告数据成果(土地矿产卫片地块档案资料一并上报)。

410日前,县卫片办按照市卫片办反馈意见,整改纠正后务于4月30日前重新上报市卫片办。

检查验收(2018年4月20—6月20日)

1、4月20日前,县卫片办向市卫片领导小组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市卫片领导小组将成立联合验收组,对县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县卫片办根据验收反馈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校正数据,重新上报。

2、省级验收(6月1日-6月20日)。卫片办务于6月1日前完善、规范档案资料,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

    1、县级约谈及责任追究(4月30日—5月11日)县政府根据卫片检查工作实际,确定辖区内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报市领导小组备案。

2、市级约谈及责任追究2018年5月1日—8月1日)。市卫片领导小组综合核查整改情况及督查、验收情况,适时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及时、虚报瞒报数据等弄虚作假以及日常执法评估考核问题突出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其他责任人及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违法问题严重突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破坏生态、大量毁坏耕地等严重后果的,提请市政府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启动责任追究,实施问责,并报省卫片办备案。

3省级约谈及责任追究(2018年6月30日—9月30日)。省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卫片执法结果及数据比对印证情况,对违法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查处整改不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以及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经省级验收后,对违法问题严重、查处整改不力,符合“15号令”问责情形的地区,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五、工作方式

(一)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推进

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阶段,各乡镇要做好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衔接,协同推进,相互支撑乡、镇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部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对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行为,要立即组织查处整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用好土地变更调查中已经取得的核查结果、举证资料;对需要举证但土地变更调查中尚未举证的疑似违法用地,或者是已经拆除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要借助土地变更调查“互联网+举证”APP工具进行举证,确保土地卫片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土地卫片检查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要纳入下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

(二)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衔接

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土地卫片检查和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两项工作相互借力,形成合力。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以下简称北京局)在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过程中,将对各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违法用地等土地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督察发现的确属违法用地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北京局将督促地方将其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同时北京督察局还参加山西省政府组织开展的警示约谈会,督促省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乡、镇政府应当将卫片检查作为落实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和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重要手段,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清醒认识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重要性、迫切性,要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构建政府组织、国土牵头、部门联合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立即部署启动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做到政府组织有力、工作机构健全、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划分清晰、政策把握精准、整改措施得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二)严格规范执法,突出查处整改

乡、镇政府作为查处整改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要求,认真主动履职尽责,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严格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严格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必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

卫片办将对全卫片检查实施全程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实施持续跟踪督办、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件,确保查处整改落实到实处。对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的乡镇予以表扬;对不作为、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公开通报;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作为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1. 改进检查方式,切实强化监督

    国土部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加大对遥感监测重点图斑的核查力度,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报拆除以及重要矿种图斑中选取重点图斑,责成各乡镇进行核查。对其中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由县卫片办公开曝光、跟踪督办。

    卫片办将结合遥感监测大图斑分布情况,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结果差异较大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中选取重点地区(矿区)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违法严重的地区(矿区),要纳入约谈范围;符合问责条件的,将启动问责。

(四)严肃约谈问责,强化后续监管

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乡镇要纳入约谈范围;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破坏生态、大量毁坏耕地等严重后果的乡镇要纳入约谈范围;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不高或违法占用土地面积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日常执法评估问题突出的乡镇,要纳入约谈范围;对矿产违法严重的乡镇,要纳入约谈范围。卫片领导小组将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提请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在省、市级验收后,对土地管理秩序仍然混乱、符合“15号令”问责条件的乡镇卫片领导小组将提请政府启动责任追究,实施问责。

被约谈问责的乡镇,应当采取得力措施,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卫片领导小组将持续跟踪被约谈问责的乡镇后期查处整改情况及结果。对工作进展迟缓、查处整改效果不好,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仍然严重的乡镇,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政府同意后扣减下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暂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全面体检评估,提升执法效能

为努力实现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各乡镇政府要强化卫片检查对日常执法监管的评估检查功能,充分发挥“全面体检”作用。

将探索并逐步建立年度全覆盖卫片检查与12336违法线索电话举报和微信举报、执法巡查、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应用等多种日常执法监管成果相互印证、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通过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分析比对,检验各乡镇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是否对违法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查处,分析评估各乡镇日常执法工作成效对日常执法监管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部署开展前违法行为已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整改的,予以通报表扬,报经政府同意奖励用地指标;对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部署开展前,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没有及时查处整改、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报经政府同意扣减用地指标并进行约谈问责。  

七、数据成果及工作报告

(一)最终数据成果及报告。卫片办务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卫片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核查整改情况、数据填报情况、国土资源违法形势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卫片执法反映的违法问题与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情况的比对结果及相关评估分析等)《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上报市卫片办。同时,卫片检查各类数据成果,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军用土地除外,《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相关情况不得在工作报告中说明)表格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附表内容必须与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2、填报要求。卫片检查工作报告及数据成果统计汇总表等报表必须同时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纸质文档一式2份,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经卫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市卫片办

附件:吉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doc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