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 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8-01-15
【字体:

吉政办发〔2017〕72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

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

调整方案

    

为全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行动,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当年安排及结余结转资金。

  1. 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

  2. 按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晋统筹办﹝2017﹞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

  3. 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全县2017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23692.3万元。其中:生态补偿脱贫16项1683.2万元,教育脱贫项目5项531.9万元,生产脱贫项目69项21477.2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生态补偿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683.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810万元,用于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及黄土高原治理项目;统筹整合60万元,用于通道及两侧荒山绿化;统筹整合25万元,用于重点乡村园林绿化;统筹整合15万元,用于森林公园建设;统筹整合85.5万元,用于未成林造林地管护;统筹整合10万元,用于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统筹整合120万元,用于2017年二轮退耕还林造林配套;统筹整合50万元,用于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封山育林;统筹整合60万元,用于林木良种培育;统筹整合18万元,用于有害生物防治;统筹整合45.775万元,用于2017年市级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统筹整合131万元,用于天保管护补助;统筹整合18万元,用于自然保护区建设;统筹整合148.82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统筹整合76.81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保护费、中幼林抚育;统筹整合9.275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保护费。

    (二)发展教育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531.9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用32万元,用于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统筹安排使用240万元,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统筹安排使用182万元,用于校舍维修;统筹整合30.4万元,用于雨露计划;统筹整合47.5万元,用于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

       (三)发展生产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21477万元。

     1.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710.8万元,支持农业产业扶贫。其中:统筹安排使用45万元,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统筹安排使用5万元,用于现代农机推广;统筹安排使用11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培训;统筹安排使用10万元,用于农机社会化服务;统筹安排使用57.5万元,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统筹安排使用47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安排使用111万元,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5.6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统筹安排使用194.5万元,农产品支撑项目贷款贴息;统筹安排使用3万元,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统筹安排使用161.19万元,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安排使用40万元,用于中药材崛起工程;统筹安排使用900万元,用于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屯里川双千亩产业扶贫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创新试点项目等等。

    2.苹果产业化发展。统筹安排使用577.4万元,用于有机苹果示田间路硬化、防护网搭建、节水灌溉工程等,推动苹果产业提质增效。

    3.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使用7147万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统筹安排使用549万元,用于贫困村节水灌溉工程;统筹安排使用316.91万元,用于贫困村基人畜吃水工程;统筹安排使用2296.8万元,用于贫困村村级道路建设、田间路硬化;统筹安排使用45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使用75万元,用于中垛乡柳沟村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35万元,用于中垛乡白额村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统筹安排使用105万元,用于吉昌镇学背后村委侯家沟-309国道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85万元,用于文城乡庙疙瘩-吕家山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工程;统筹安排使用1260万元,用于村级光伏电站;统筹安排使用502万元,用于吉昌镇辛村垣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统筹安排使用535万元,用于贫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等等。

    4.水利建设。统筹使用4450.3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用630万元,用于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统筹安排使用770万元,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安排使用1014.3万元,用于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工程;统筹安排使用2027万元,用于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危房改造。统筹安排使用140.48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6.交通扶贫。统筹使用5580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使用52万元,用于青村-冯家集公路安保工程;统筹安排使用47万元,用于柏南线-刘古庄渡口公路安保工程;统筹安排使用15万元,用于柳沟-底帖公路安保工程;统筹安排使用11万元,用于白鹤沟-柳沟公路安保工程;统筹安排使用5455万元,用于2017年农村窄路基路面拓宽及完善提质工程。

    7.其他扶贫。统筹安排使用1871.2万元,用于扶贫周转金、基本公共卫生市级配套、“三基”建设项目经费等。

    四、项目的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资金的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报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审批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行年度资金总量控制和包干、使用到村到户。各部门和乡镇要按脱贫攻坚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项目任务。

    (三)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县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

    (四)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先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和抓好项目的实施、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确保管理规范。

    附件:吉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情况表.xls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