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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清理果业废弃物 保护碧水蓝天”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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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1761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清理果业废弃物 保护碧水蓝天”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开展“清理果业废弃物 保护碧水蓝天”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开展“清理果业废弃物 保护碧水蓝天”

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环境卫生文明县城建设步伐,切实加强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清理果业废弃物 保护碧水蓝天”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绿色、生态、循环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以发展绿色有机循环农业、治理利用农业废弃物、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扎实推进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现苹果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目标

按照绿色有机循环理念,推进果业清洁生产,科学利用和回收处理废旧保墒黑膜、反光膜、农药瓶、果袋等,实现全县果业面源污染有效治理,确保废旧保墒黑膜、反光膜、农药瓶、果袋得到彻底回收处理,促进农业发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果业废弃物清理回收工作,县政府成立了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强晓辉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葛成杰   政府办副主任

        张永拴   农林委主任

             果业中心主任

  员:李百灵   财政局局长

        窦昀泽   住建局局长

蒋云虎   环保局局长

陈健翔   广电中心主任

郑晓峰   新闻中心主任

杨云岗   吉昌镇镇长

葛吉平   中垛乡乡长

郑建文   东城乡乡长

冯勋明   车城乡乡长

张军勇   屯里镇镇长

     壶口镇镇长

郝军正   柏山寺乡乡长

曹战海   文城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果业中心,办公室主任:丁宏(兼)。

领导组工作职责:负责研究解决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各乡镇果业废弃物集中清理情况进行验收评价;研究制定奖补政策,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四、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以后)要加强宣传,从“源头”治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手机报等宣传媒介和固定的科普宣传设施,大力宣传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果业废弃物清理工作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范畴,通过深入村组发放宣传单,在交通路口和田间地头张贴宣传画,利用板面、墙体、标语、横幅等方式在醒目位置对果业废弃物清理工作进行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让专项治理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起到成效

(二)集中治理阶段。(每年11月份)。一是以废旧保墒黑膜、反光膜、农药瓶、果袋为重点,开展果业废弃物专项理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因地制宜,科学设置集中收集摊点,也可以按照地理位置本着便于集中运输、方便群众的原则在中心村或垣区设点,确保村村设立废弃物固定投放点,村村确定保洁员,进行专项清理回收;二是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引进相关公司入驻吉县,负责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发动群众自觉清理废弃物,交回投放点;三是乡镇村委、村组、农户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重点对十大垣面、公路沿线、沟渠山峁、田间地头等区域废旧农膜、塑料制品、农资包装瓶袋等进行清理回收,做到园园清洁、村村达标、乡乡过关。

)集中回收阶段。(每年11月份)。以各乡镇为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在规定时间与城建环保部门对接,将本乡镇回收的果业废弃物集中分类处理确保到11月底全部完成。

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2月份)。县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村委的果业废弃物清理情况进行验收,全县排队,年终考核。

五、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扶持。健全政策、资金保障机制和果业废弃物清理验收评价与奖机制,列支专项资金,对验收过关的乡镇,年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确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要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协调好站点的设立和场地的安排,经常到站点检查指导,全力抓好本辖区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把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年终予以考核。县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不到位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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