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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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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任务分工如下:

一、崔绍民县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樊宜群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税、金融、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人民防空、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人民武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1、严格遵循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3、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6月底前县、乡两级全面建立电子督办平台,将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平台管理。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发改局牵头的工作

5、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

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市定任务。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8、完成当年计划投资26.7亿元的50项重点项目,实行项目领导包联、定期调度等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人,列出工期表,加大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力度,落实好项目手续办理、资金管理、工程进度、环境营造等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9、筛选上报一批政策性项目,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不断扩大我县国、省、市投资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招商局、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0、建立项目审批和手续办理合署办公机制,实行一站式办结,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手续办理程序,切实提高手续办理效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中心、县土地收储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对核准类项目,不得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对备案类项目,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实行属地管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中心、县土地收储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油中泰公司的对接,深度开发利用煤层气。

13、推进远景集团200兆瓦风力发电、振发集团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屯里镇人民政府)

14、实施窑渠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王家河35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屯里镇人民政府)

(三)县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18%。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统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17、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教科局)

18、统筹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林委、县民政局、县残联)

19、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入轨运行,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卫计局)

20、提高养老金、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标准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卫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21、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县招商局牵头的工作

22、把握国定贫困县政策机遇,抓住创建屯里开发区契机,制定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客商来吉县投资兴业,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屯里镇人民政府)

(六)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23、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林委、县畜牧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县信访局牵头的工作

24、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对待、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残联牵头的工作

25、完成残疾人康复中心内部装修工程并投入使用。

)县政务大厅牵头的工作

26、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到今年底,实现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一体化运行,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7、实施建设综合性便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

(十)县人寿保险公司牵头的工作

28、实施为城乡居民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邱肖宾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工业经济、煤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一)县经信局牵头的工作

2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监(煤炭)局、县统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30、利用国家证监会关于国贫县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光宇“智慧城市”上市、达明一派和九洲能源“新三板”挂牌的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达到标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

(二)县安监(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3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压实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3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逐一落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明确细化监管责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和质监局)

3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34、坚持“四不两直”突查和“双随机”检查方式,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供热供气管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中心、县食药监局、县交警大队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35、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炭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促进企业平稳运行。

36、建设统一规范管理的煤炭交易市场,依法取缔全县散煤、劣质煤销售市场,堵住煤炭污染的源头。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和质监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37、加快煤矿技术改造,推动煤炭产业绿色清洁高效发展,重点推进盛平煤业投资5亿元的矿井变更生产系统项目,推进明珠煤业延长产业链条,实施煤炭就地就近转化、资源循环利用,切实提升煤炭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三)县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3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19%;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9%;用水量下降2.8%;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减排幅度完成市下达任务。

39、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铁腕治污”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化“控烟、治污、管车、降尘”举措,重点整治燃煤污染,开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消减污染物排放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安监(煤炭)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40、采取补贴的办法,推广使用电、无烟环保炉取暖,努力解决城区冬季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41、加大煤改气力度,改造机关、学校、居民小区燃煤锅炉10台,改造居民燃煤炉500户。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城投公司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吉昌乡镇人民政府)

42、完成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清零”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

(四)供电支公司牵头的工作

43、实施临汾西500千伏输变电项目。

四、任云智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司法、食药监、工商质监、民政、残联等方面工作。

(一)县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44、深入推进“平安吉县”“法治吉县”“法治文化”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活动。

(二)县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45、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在全县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46、加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整治力度,做好征地拆迁、拖欠工资、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县工商和质监局牵头的工作

47、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要求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四)县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48、加大对低保群众、优抚对象、孤儿、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城乡困难群体的救助和帮扶力度,切实保障这一群体的基本生活。

49、实施吉县敬老院建设项目。

五、王吉荣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城乡建设规划、国土、交通等方面工作。

(一)县住建局牵头的工作。

50、加强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城乡环境网格化管理,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与行为习惯养成同步推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规划中心、县交警大队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5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严厉整治沿街为市、马路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脏乱差”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规划中心、县工商和质监局、县交警大队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52、实施新华城中村和小府城中村改造项目,把新华东街建设成为县城商业中心区,把小府社区建设成为富有特色、功能齐全、服务旅游的全新区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吉昌镇人民政府)

53、启动小河畔--中心广场片区、土产公司片区、药材公司片区、交电公司片区、龙王湾片区改造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吉昌镇人民政府)

54、加快推进路网二期工程、府前广场及附属工程、供水管网工程、供热工程、污水处理站及收集管网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划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车城乡人民政府)

55、实施吉州大道绿化美化工程。

56、实施吉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吉昌镇人民政府)

57、实施新建、维修改造县城区公共厕所项目。

58、实施锦屏山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59、实施继续扩大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改造覆盖面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二)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

60、实施搬迁安置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工程。

(三)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

61、完成8个乡镇的窄路面拓宽改造和农村公路提质工程107.82公里。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2、建设大圪塔至克难坡、人祖山至管头山旅游公路。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文城乡人民政府)

63、拓宽改造管头山、人祖山路口至壶口段道路。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屯里镇人民政府、壶口镇人民政府)   

64、实施吉县克难坡至猴山扶贫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屯里镇人民政府) 

65、实施拓宽改造农村窄路面公路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刘晓军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一)县教科局牵头的工作

66、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推进城乡、校际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67、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行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68、实施东关示范幼儿园搬迁工程。

69、实施继续免除高中学生教材费和住宿费项目。

   (二)县卫计局牵头的工作

70、加快推进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1、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做好健康教育、疾病、病媒预防与控制工作。

72、探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水平。

73、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开展优生优育服务,保障人口健康发展。

74、实施吉县中医院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

(三)县文化局(版权局)牵头的工作

75、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认真调查和梳理吉县的历史脉络、文化烙印、发展轨迹、传统村落和乡风民俗等文化资源。

76、举办好“春华秋实”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深入挖掘黄河文化、人祖文化,在旅游中彰显文化魅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旅游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77、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

78、加大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新城体育场建设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车城乡人民政府)  

   (四)县旅游服务中心牵头的工作

79、设立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实现壶口景区管理权、经营权分离,积极引进大集团、大公司加强合作,推进壶口景区公司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壶管委)

80、整合资源,联动发展,把壶口、克难坡、人祖山、苹果观光园区有机地连在一起,形成县内旅游循环圈。

81、完善旅游要素功能,扩大景区绿化面积,扩建停车场,增设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等公共设施,为游客创造舒心舒适的旅游环境。

82、全面加强景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游客出游安全。

83、开展景区环境卫生、行业服务大提升活动,营造旅游良好的市场秩序。

84、加快壶口景区5A级、人祖山景区4A级创建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壶管委、屯里镇人民政府)

85、实施克难坡、中市两个乡村旅游富民项目,在中市垣、南村垣、屯里川等基础较好、特色明显的乡村探索发展观光农业、生态体验、农家美食等乡村旅游。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壶管委、壶口镇人民政府、屯里镇人民政府)

    (五)县广电中心牵头的工作

86、实施广电“智慧吉县”三网融合工程。

七、强晓辉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农业、水利、林业、果业、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一)县农林委牵头的工作

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88、继续实施完善提升、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

89、争取创建1个省级和1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中心、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90、精准实施好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两个4000万元项目,切实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条件,扶持贫困群众通过苹果产业增收脱贫。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果业中心、县扶贫开发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91、认真落实“土十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试点工作,落实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

92、实施总投资960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打造窑渠、回宫双千亩玉露香梨产业扶贫园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果业中心)

93、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小杂粮、花椒、蔬菜等特色种植业,发展牛羊猪鸡规模养殖业,发展休闲农业采摘体验园、“农家乐”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林业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94、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和垃圾处理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95、完善水源地保护设施,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和群众用水安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96、新建农村饮水工程8处,解决5000口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97、全面完成清水河县城区段排污管网铺设工程,彻底解决城区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吉昌镇人民政府)

 98、加快推进淤地坝除险加固、崾西水库建设、提黄灌溉等工程,开展小流域水保生态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万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99、推行“河长制”,加强境内河流保护管理,综合利用好地表水、黄河水。

100、积极配合做好古贤大坝前期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文城乡人民政府)

    (三)县林业中心牵头的工作

101、继续实施植树造林工程,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完成人工造林3.04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退耕还林1.8万亩,不断提高我县林木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

(四)县果业中心牵头的工作

102、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基地开发、果农参与”的思路,采取“公司+基地+果农”的模式,组织果农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建设有机果园,稳步推进苹果有机化。    

103、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十大苹果生产园区上,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推广“畜-沼-果”生态经营模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中心、县农林委、县林业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

104、创建1个样板园、10个精品园、100个示范园,不断扩大苹果标准化生产规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05、健全技术服务体系,由专家、经验丰富的果农和“三新”带头人组成专家库、技术组、指导队,编制切合我县实际的苹果生产管理规程。

106、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减密间伐、蜜蜂授粉、旱作栽培、黑膜覆盖、抗旱保水等实用技术,指导果农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切实提高果品品质和商品率。

107、积极开展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宣传推介,保护品牌形象,倡导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吉县苹果的市场辨识度和市场竞争力。

108、多渠道、多方式开拓苹果营销市场,促进苹果产业健康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109、实施扶持果农搭建果园防雹网项目。

110、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

(五)县扶贫开发中心牵头的工作。

111、坚决完成29个贫困村、3249口人的脱贫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摘帽”目标。

112、深入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填好扶贫手册,完善档案资料,坚决纠正不实、不准、不清等问题,确保信息数据全面、准确、真实。

113、继续实施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挂图作战,明确每一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和脱贫时限,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确保退出有序、脱贫有据。

114、全面完成5032口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落实搬迁指标、建设土地和项目手续,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部入住新居。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5、完成20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的村级电站建设任务,年底前建成并网,实现全县行政村光伏发电站全覆盖,同时制定光伏电站管理办法和收益分配办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116、统筹推进金融扶贫、电商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社保扶贫等扶贫工作,综合施策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金融办、县教科局、县林业中心、县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7、实施2017年光伏扶贫建设项目。

八、徐天明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山西师范大学在吉县下乡驻村扶贫工作以及产业扶贫等方面工作,协助强晓辉副县长负责果业工作。

九、王习梅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在吉县对口扶贫工作以及电商扶贫等方面工作,协助樊宜群副县长负责招商工作。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的工作

118、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扶持达明一派、阳煤顶吉、人祖山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帮助澳坤农业、壶口有机农业、超正、恒丰、大山等农产品储销企业提质增效。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县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确保完成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每项工作都要落实到责任岗位和责任人。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相互支持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县政府办督查室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跟进,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实、推诿塞责或缺报、漏报、瞒报落实情况的单位,及时启动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联动抓落实机制,适时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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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一)

【图解】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二)

【图解】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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