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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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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17〕11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吉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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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临汾市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临汾市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使我县环境卫生质量迅速改善,人居环境水平明显提升,创卫工作深入推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起,在全县开展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市委“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1236”战略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以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大气环境、水体质量、城乡清洁、生态治理、交通秩序“五大提升工程”,达到公共场所秩序规范、交通道路清洁畅通、公共资源安全健康、各类单位形象良好、社区共建共享、乡村面貌显著改善的目标,全面改善环境卫生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全方位提升吉县对外形象,加快推进“美丽吉县”建设,建成全面小康。

二、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整治活动,共建共享美丽吉县。

三、工作目标

      全县所有乡镇、社区、村及相关部门全面启动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通过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使全县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公共场所秩序规范

      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规范。电影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通风良好、采光适宜。景区、广场、集贸市场运营规范有序、管理良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得到落实。

(二)交通道路清洁畅通

      道路路面平整完好,道路两侧门店、牌匾整齐规范,街道保洁制度完备,汽车尾气排放达标,违章违规治理到位,无乱停乱放、随意抛洒、占道经营等现象。

(三)公共资源安全健康

      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医疗、危险废弃物排放处理符合国家标准。绿地资源养护良好、符合要求。河道水体清洁,岸坡整洁。加强截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

(四)各类单位形象良好

      单位内部管理整洁规范、干净卫生,建筑施工工地标准规范,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氛围浓厚。

(五)社区共建共享

      社区、居民区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排乱倒垃圾现象,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环境整洁,车辆摆放整齐,楼道无杂物。

(六)乡村面貌显著改善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保持乡村庭院整洁卫生,村内垃圾处置科学,柴草杂物堆放整齐,秸秆处理低碳环保,改水改厕全面推进,家禽家畜圈养到位。

四、工作任务

       此次整治活动共有五大工程28项任务。

(一)大气环境提升工程

1.严治煤烟污染

(1)强化对田间秸秆、荒山荒坡地及各处垃圾的焚烧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林委、公安局、各乡镇

(2)全面推广清洁能源,开展燃煤炉灶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继续扩大全县的天然气用户。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社区工委、吉昌镇

(3)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达标排放,流动餐饮摊点使用清洁能源,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食药监局

2.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1)建立机动车尾气上路检查制度。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警大队

(2)强力推进油气治理工作,完成加油站的油气回收任务。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

(3)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充电桩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吉县供电支公司

3.严管二次扬尘污染

(1)加强对施工地和道路扬尘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运管局、交警大队、公路段

(2)加强对施工渣土、混凝土等车辆的监管,实行封闭式运输作业,严厉查处抛洒车辆,减少车辆道路扬尘。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大队、公路段

4.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1)认真抓好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案的落实,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形成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政府办、环保局

(2)严格大气污染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政府办、环保局

(二水体质量提升工程

5.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1)健全完善全县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制度,全面排查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清理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设施,规范保护区标识、标志,强化城镇、乡村水源地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

(2)全面开展水质检测工作,为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提供检测保障。

责任单位:水利局

6.加快改善地表水水质

(1)加强河道垃圾及河道坡岸治理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

责任单位:水利局

(2)推进建设清水河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

(3)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7.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1)强化对河流沿线企业的安全、环保监测监管,严厉查处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2)对危险化学品和涉重金属生产企业、车间、管网进行重点监管,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3)加强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排水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水质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局

8.抓好农村水环境保护

(1)对农村人畜集中饮水工程损毁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正常运转,保障乡村人畜饮水供给。

责任单位:水利局

(2)加强畜禽养殖行业废弃物治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畜牧中心

(三)城乡清洁提升工程

9.扎实开展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

围绕《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吉县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按照确定的创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结合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爱国卫生月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和投入,加快工作进度,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爱卫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

    10.整治卫生死角

(1)全面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卫生死角,加强休闲广场、汽车站、商场、医院、学校、河道、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保洁和卫生管理。

责任单位:住建局及相关单位

(2)集中整治背街小巷、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顽症,杜绝露天焚烧垃圾和建筑垃圾沿街堆放等现象。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11.整治私搭乱建

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拆除城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的私搭乱建、废弃建筑、残墙断壁。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12.整治公共设施

   (1)搞好道路、桥梁、路灯、排水、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和绿化设施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段

   (2)整饰沿街门店的大小不一、材质低劣、设施破损、亮化功能不完善的广告牌匾,清理所有的“牛皮癣”广告。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13.整治道路沿线环境

(1)强化高速沿线、国省干道沿线、县乡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管理,清理道路两侧的“有色污染物”和煤堆、粪堆、垃圾堆、料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各乡镇

(2)全面清理城乡道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刷新过期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3)拆除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取缔马路修理厂、马路摊位。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4)加强各类公路养护与管理,做到路面平整、清洁,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段

(5)在沿线和道路出入口合理规划设置高标准公益广告,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环境整洁优美。

责任单位:规划中心、交通局、公路段

 14.开展社会单位清洁行动

(1)大力开展居民社区、机关、学校、厂矿等社会单位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责任单位:社区工委、各单位

(2)清理垃圾死角,整治乱搭乱建,规范物业管理,完善公共设施,营造干净、舒适、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责任单位:住建局、社区工委、各乡镇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强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15.提升乡村环境

(1)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镇活动。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工程,整治村容村貌,主要街道进行硬化、美化、绿化,清除暴露垃圾及杂物,拆除残垣断壁和废弃建筑物,清除道路柴堆、煤堆、粪堆、料堆。

责任单位:住建局、农林委、各乡镇

(2)指导农户规范处置农药包装物,废旧塑料等废弃物,加强畜禽养殖行业废弃物治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无散养家禽、家畜,病死畜禽做到无害化处置。

责任单位:农林委、畜牧中心、各乡镇

(3)乡镇政府、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要改造旱厕。要求农民新建住房时,修建无害化厕所。

责任单位:农林委、爱卫办、各乡镇

16.加快排水管网、垃圾处置建设力度

(1)按照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标准,城区排水推行雨污分离,城乡垃圾推行无害化处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2)加强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量,增加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保洁次数。

责任单位:住建局

 17.整治沿街建筑外观及空地

(1)合理确定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主色调,做到颜色统一、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住建局

(2)合理规划、使用已拆除废弃建筑物的空地,增加绿地、停车场、便民市场。

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中心

18.创建卫生示范景区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示范景区”活动,注重景区内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拆除景区周边残垣断壁,清除卫生死角,取缔乱堆乱建、乱摆乱放,规范设置景区周边的停车位、食品经营点、娱乐场地。

责任单位:旅游中心

19.全面整治五小行业

(1)整治城区范围内浴室、美容美发厅、歌舞厅、旅馆饭店、网吧等“五小"行业环境卫生状况脏乱差问题。“五小”行业做到公共用品清洁、消毒设施齐全,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件。

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监局、文化(版权)局

(2)生产经营类小作坊,应持证经营,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食药监局

(3)公共场所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有效。

责任单位:爱卫办、疾控中心

20.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健康教育进公共场所、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增强居民体质。进行戒烟控烟宣传,引导居民革除陋习、移风易俗。

责任单位:卫计局

(四)生态治理提升工程

21.抓好河流生态带治理

以清水河为重点,加强河道、坡岸治理工作,做到河道、湖泊水面清洁,岸坡整齐,无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水利局

22.实施生态提质工程

扎实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园林绿化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绿地率,至少打造3条绿色景观示范道路。

责任单位:林业中心、住建局

23.打造绿化亮点工程

要以单位、小区、道路、庭院、公园为重点,围绕高速出入口、客运站、广场等“窗口”,打造人文绿化景观,形成生态亮点,提升城市品位。

责任单位:住建局、林业中心、各乡镇

(五)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24.强化道路交通执法

   (1)加强对城区学校附近等重点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畅通有序。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2)强化停车位、停车场的管理,大力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现象,消除随意掉头、随意向车外抛洒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大队

   (3)道路隔离栏完整无破损,定时清洗。交通标识清晰完整。无向车辆兜售物品、乱发广告等现象。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住建局

25.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1)合理规划、严格管理早市、夜市和便民市场,明确早市收摊、夜市出摊时间,加强早市、夜市摊点收摊后的清扫保洁。取缔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洗车、马路修理等行为,保证人行道整洁、通畅。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大队

(2)鼓励企业、社会团体、部门单位修建立体式停车场,解决停车位严重不足的现象。

责任单位:住建局

26.严格六类车辆管控

    重点加强对大型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货车等车辆的监管,特别加强对甲醇、天然气等危化车辆的检查,科学制定行驶路线,规范完善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

27.加强道路隐患排查

    不间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对辖区公路、旅游景区公路、急弯陡坡、隧道、涵洞、桥梁等路段进行重点检查,完善标志标牌,整改道路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路段

28.倡导绿色出行方式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城区合理规划、开辟公交线路、站点,优化中小学分时段上下学制度,大力倡导绿色交通,鼓励群众采取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出行,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宣传部、交通运输局、教科局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310—320)

    各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原则和任务,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7321—610)

    各乡镇、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时限要求,逐项落实整治任务,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将全程对各单位本次活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环境卫生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县委、县政府将适时选取成效显著或行动迟缓典型,召开现场观摩会,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阶段(2017611—620)

    对整个环境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和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验收标准,对各乡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对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严格考核评估,督促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活动成果,确保全县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向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吉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这场环境卫生整治的攻坚战。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为确保整治行动真正收到实效,要坚持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横向结合、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网格监管、创先争优的原则。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全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抓好舆论导向,选好主题,开辟专栏,集中时段大力宣传,及时报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进展情况,加强正面引导,重点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为确保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营造良好氛围。

    4、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度表、工作简报。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治理领导组要加强领导,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加强督促检查,做到随时督查、及时通报、及时纠正。

    5、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完善各类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使环境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发挥各乡镇、居民小区、村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全覆盖式的管理网络。要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的曝光力度,严管重罚,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恶性循环,巩固整治成果。

附:吉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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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活动领导组

组      长: 崔绍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刘晓军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刘保平  政府办副主任                 

            王彦章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增谦  卫计局局长

               窦昀泽  住建局局长

            蒋云虎  环保局局长

成       员:曹国刚  公安局局长

                张海伟  教科局局长

                李百灵  财政局局长

                葛建章  发改局局长

                常向方  人社局局长

             赵长家  经信局局长

             景洪才  水利局局长

             张晓平  交通运输局局长

             洛向民  食药监局局长

                 李  峰  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永拴  农林委主任

                 强朝晖  文化(版权)局局长

                 谭立忠  民政局局长

                 李俊忠  安监局局长

                 景耀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宗儒  林业中心主任

                  冯淑琴  畜牧中心主任

                  邹玉生  公路段段长

              毛高波  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立德  广电中心主任

                 陈健翔  新闻中心主任

                 杨英豪  旅游中心主任

                 赵亚民  社区工委书记

                 赵国梁  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梁彦忠  爱卫办主任

                  陈少敏  疾控中心主任

                  冯振西  吉昌镇镇长

                  张军勇  屯里镇镇长

                  葛  宏  壶口镇镇长

                  冯勋明  车城乡乡长

                  葛吉平  中垛乡乡长

                  郑建文  东城乡乡长

                  郝军政  柏山寺乡乡长

                  曹战海  文城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增谦(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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