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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函〔2022〕24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吉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县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县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考核评价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督促乡(镇)政府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组织药品监管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县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
成 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委编办、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商务)、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体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检中心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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