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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22〕45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
做好2023年项目谋划及前期手续办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做好2023年项目谋划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
做好2023年项目谋划及前期手续办理的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做大做优做实2023年项目盘子,加快明年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确保全县投资和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全县2022年6个市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100%,年度投资完成率力争达到95%以上,其它34个县级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100%,年度投资完成率力争达到90%以上。
2.全县2023年项目谋划数量力争达到50个以上,总投资达到200亿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达到3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比达到48%以上。
3.全县新建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办结率达到65%以上,力争达到80%。
二、组织机构
成立吉县推进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做好2023年项目谋划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宏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贺泽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彦山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教科局、县卫体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果业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促进外来投资中心、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县项目推进中心、县国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于彦山同志兼任。
三、时间安排
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推进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2023年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四、工作内容
(一)强力推进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
全力推动项目进展,最大限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组织专人对接2022年重点项目,特别是重点推进盛平煤矿生产系统变更项目、黄河板块旅游公路临汾市吉县沿黄主线工程大宁吉县界至吉县姚家畔段建设项目、吉县新华城中村改造项目、吉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吉县城乡集中供热项目、吉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等6个市级重点项目,对照“年初目标任务表”,进一步加快项目投资进度,确保沿黄旅游公路主线贯通。力争12月底,6个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5%以上,其它34个县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力争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等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
(二)谋深谋实2023年重点项目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国省重大战略,聚焦我县“三色品牌”、能源革命等主攻方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主阵地,进一步谋深谋实明年项目盘子,尤其要发挥县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滚动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确保谋划的项目既有量级、又有能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教科局、县卫体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果业中心、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县国投公司等县直有关部门)
(三)扎实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月活动
抢抓岁末年初、今冬明春的关键时期,集中办理全县新建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项目推进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
1.情况摸底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6日)。各有关部门以2023年新建项目为基础,对本部门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精准掌握手续办理层级、办理进展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于12月6日前,将“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表”报县项目推进中心。
2.集中办理阶段(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4日)。县项目推进中心将项目分门别类,需县级办理的手续,逐项目、逐手续分解至县直部门,明确办结时限,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需省市级办理的,县项目推进中心梳理汇总后将报送至相关市直部门,协调加快项目审批。前期手续办理月活动实行周报制度,各县直有关部门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表”报县项目推进中心,做到每天有落实,每周有报告。
3.活动总结阶段(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8日)。各县直有关部门对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典型事例和发现的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根据国省政策,及时组织各县直相关部门积极申报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各项资金,力争全年争取资金额度达到2亿元左右。同时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类项目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根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推进、2023年项目谋划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项目谋划、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提升服务水平。县级审批部门要用好“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等机制,主动上门服务项目单位,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类手续加快办理;各要素保障部门要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方案》要求,全力保障项目建设所需的要素资源。
(三)及时沟通对接。对于急需县级协调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重点项目推进、重大项目谋划、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项目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专班会议研究后,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四)强化工作考核。对于重点项目推进、项目谋划、前期手续办理成效显著的部门,将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进行通报。
(五)做好舆论宣传。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把此次活动作为近期项目宣传工作的重点和热点,加大对具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先进人物、重大项目进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工作联络人,专门负责重点项目推进、项目谋划和前期手续办理的沟通联络工作,于11月30日前报县发改局。
联系人:李燕
电 话:1393579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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