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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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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函〔2022〕28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适应全球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形势,有力打击乱捕滥猎乱挖滥采及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长效机制,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问题和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政策调研;推动部门协作配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部署跨部门实施有关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执法监管、宣传教育、合作交流等重大行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林业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邮政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林业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林业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提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指派人员主持,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给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会议研究。

四、工作要求

县林业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交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要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讨论,达成共识。联席会议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一)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邱肖宾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关晋杰  政府办副主任

        张增谦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张保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史高峰    县公安局二级警长

        梁淑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葛彦良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 源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杨杰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胡安娇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杨增奎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葛武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秀立  县林业局副科级干部

        薛小平  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科级干部           

        曹治忠  县发改局副局长

        苏 翀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二)吉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按照《吉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拟定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确保完成联席会议各项工作。

县委宣传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全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宣传口径,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关心、爱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指导督促相关网站进一步加大涉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信息的监测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协调联动,配合查处从事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网站、账号,及时清理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网上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县林业局:按照县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问题和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政策调研;推动部门间协作配合。

县发改积极配合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做好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相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相关单位在商品流通和销售环节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县公安局:部署开展全县范围内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猎杀采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县财政局:对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统筹资金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从生物多样性和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配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过程中重点防范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水利局:抓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工作;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活动。

县文化旅游局:提高导游和领队的示范教育和引导作用;督促旅游企业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文明旅游提示工作(不惊扰野生动物、不采集野生植物),加强对游客的文明旅游宣传。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从食用野生动物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严厉查处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县邮政公司:在邮政、快递物流等方面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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