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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吉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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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函〔2023〕4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吉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砂管理秩序,按照《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河段采砂管理办法》(水河湖〔2020〕218号)《黄委员关于加强和规范直管河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河湖〔2021〕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吉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牛永福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张丽青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尚立春  政府副县长

          董立国  山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赵洪文   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彦宗  水利局局长

          陈 鹏  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俊红  财政局局长

          张应勋  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局长

          葛吉平  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增谦  林业局局长

          赵亚民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彦德  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利  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乾峰  税务局局长

          宁永强  公安局副局长

          刘向阳  交警大队队长

          王吉亮  壶口镇镇长

          袁增良  文城乡乡长

          李 哲  柏山寺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副县长尚立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局长李彦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鹏及山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水政监察科科长许元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接等事宜。

二、采砂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湖局要求,成立黄河采砂管理办公室,刻制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统筹协调全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采砂管理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全县采砂管理秩序。

(二)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全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三)根据工作需要及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及时配合山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开展非法采砂整治行动。

(四)指导、督促相关乡、镇落实黄河河道采砂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河长办:负责采砂日常监管、巡查。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牵头组织对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协调沿黄各乡镇、部门实行采砂管理联防联控;配合山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依法查处河道采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公安局:负责采砂管理治安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协助做好涉砂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三)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协调对接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年度黄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指导山西水务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各采砂区合作企业签订采砂合作协议;组织实施河道采砂日常监督和巡查,配合山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查处河道采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负责监管生产经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使用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生产、超标排污及污染水环境等行为。

(五)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采砂临时堆砂场地;依法查处违法利用坑塘、耕地堆砂等违规占用土地行为。

(六)县林业局:负责审查采砂区域林地手续,查处非法采砂侵占林地和破坏林木等行为。

(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采砂占用土地的承包、流转等管理工作。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止和查处砂石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负责河道采砂船舶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办理采砂船只及人员相关证件,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管理。

(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砂石资源市场价格监控,防止形成价格垄断。

(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采砂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对采砂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县税务局:负责制定黄河砂资源税费收缴管理办法,依法征收,确保砂资源税费应收尽收、应纳尽纳。

(十二)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打击违法运砂车辆。

(十三) 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涉及本乡、镇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和立案追责,协调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辖区河道采砂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涉水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矛盾纠纷、做好群众稳控工作;协助和配合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做好全县黄河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工作。

山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办理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山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负责黄河吉县段河道采砂管理水行政执法。

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工作变动的,由新任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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