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吉政办函〔2023〕7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吉县电子商务体系与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双向流通渠道的便捷性、通达性,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县电子商务体系与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电子商务体系与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体系与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陈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关晋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 宏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苏 翀 县邮政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 杨 超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金龙 县教科局副局长
葛彦良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刘亚军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贾淑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路桂玲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梁慧平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陈吉云 县交通运输局四级主任科员
冯冬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安娇 县文旅局副局长
牛占川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葛玉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海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勇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灵敏 县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
陈 博 县促进外来投资中心副主任
闫海斌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郭 云 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白玉红 县邮政分公司寄递业务部主任
陈 静 吉昌镇镇长
窦亚东 屯里镇镇长
王吉亮 壶口镇镇长
党 源 中垛乡乡长
李 哲 柏山寺乡乡长
赵 伟 车城乡乡长
袁增良 文城乡乡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商务)局局长丁宏兼任,办公室承担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导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工信(商务)局牵头制定吉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工作方案,牵头建立工作专班,贯彻落实省级和市级工作专班制定的政策体系、监管体系和评价体系。负责乡村e镇的全面建设工作。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寄递物流上行快件补助政策,提升农产品流通效能。落实省工业品生产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工作举措,推动各专业镇的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融合发展工作,配合落实山西省工业品下乡的配套政策。
县邮政分公司负责制定实施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末端网点建设方案。利用邮政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我县智慧快递全流程监管。用好全省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省级下行快件专项补助资金。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全县快递物流枢纽网络布局的配套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县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实施方案,用好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活动。促进农村服务站点的功能拓展,协助开展农产品产地品种、价格等信息采集,助力产销信息共享共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鼓励运用“智慧网监”APP,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农村电商与快递物流贯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用地保障工作,提高用地要素保障能力。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将电商、快递物流行业人员、装备等资源纳入应急物资配送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推进机制
(一)定期调度机制。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重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进展缓慢部门向工作专班作专门汇报。专班可根据省、市、县领导指示和工作实际,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二)工作通报机制。对各县(市、区)及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等进行通报。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况不定期通报。
(三)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县电子商务体系与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工作情况;按年度报送全县电子商务体系与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发展工作评估报告,年底对县直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四)督促督办机制。对省市县工作专班议定事项和交办事项,分类建立台账,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及时办理,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限期解决。
(五)定期报送机制。县直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2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县专班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各相关单位及时报专班办公室动态调整。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