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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函〔2024〕2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吉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58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汾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临政办函〔2023〕3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研究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庞大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于彦山 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能源)局局长
贺泽华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刘婷娥 县发展和改革(能源)局副局长
葛彦良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贾淑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路桂玲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史鹏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葛玉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梁慧平 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副局长
张雪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金龙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张静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牛建忠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杨 源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刘 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康爱红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 博 县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世坤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姚万龙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史新勃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郭江娟 山西省吉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曹超越 国网吉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郭 帅 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清芳 吉昌镇副镇长
程敏彧 屯里镇副镇长
李瑜亮 壶口镇副镇长
史大鹏 中垛乡二级主任科员
贺勤娣 柏山寺乡副乡长
文 波 车城乡副乡长
白亚东 文城乡副乡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能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协调、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有关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县工信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壶口风景区发展中心,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本区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国网吉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所辖区域电网配套设施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成员单位要深入研究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事项,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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