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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3-18
文     号: 吉政发〔2021〕9号 发布日期: 2021-04-0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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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发〔2021〕9号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县委“五个三”工作思路,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坚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严实的作风抓安全生产,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目标,把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方法,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作为重要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增强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有力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难,为推动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就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加强党政领导责任。各乡(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认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我县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强化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台账,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清楚、监管人员明确,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对职责交叉联系警示的行业领域和环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实施联合执法,做到齐抓共管;要认真执行《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尽职履职承诺制度,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参考借鉴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办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考核记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企业要积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点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层、分厂(矿)、车间、班组、一线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列出岗位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推进精准治理,深化各类专项整治

(一)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对 2020 年工作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认真制定 2021年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扎实开展集中攻坚。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继续紧盯重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紧盯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每季度都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清单和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进行分析研判、动态更新,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邮政)、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冶金制造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同时要加强协调、定期会商研判、推动解决难点问题。

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文化体育、旅游景区、防灾减灾、仓储物流、医疗卫生、涉疫场所、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水利、教育、商贸、餐饮、酒店等各个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明确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积极推进精准化监管。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认真落实煤矿、危化等重点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按标准划分A、B、C、D四个等级,实行差异化安全监管。其他各行业领域要参照煤矿和危化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做法,按照市级单位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和等级评定标准,针对不同等级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精准监管、精准治理。

(四)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度,正常生产的煤矿要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要开展“提质升级”活动;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三、坚持超前防范,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一)认真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单位要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对风险按危害程度分级,落实监测、监控、预警等管控措施。

(二)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在以往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企业自查、属地乡镇排查、单位检查组检查、安委会督查组督查的“四查”方式,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清单“三方”确认签字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清单,跟踪督办,认真整改,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保持执法查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采取计划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章违规、非法违法、重大隐患等问题,要坚决铁腕打击、严厉查处,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推进科技兴安进步。坚持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切实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和机器人研发应用,积极推进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建立完善专家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数量和质量要满足各行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技术优势,对企业进行“安全体检”和“专家会诊”,系统排查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为政府、部门、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三)深化“零事故”单位创建。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引领,加强基层乡镇安监站建设,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队伍,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指导各行业部门和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不断夯实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宣教栏目,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及时宣传安全政策和常识。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常态化,大力普及安全知识。组织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各类人员安全素质。

(五)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实行高危行业建设项目风险评估论证,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从源头严控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五、加强应急建设,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一)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十项机制”,提升应急管理“五种能力”,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防救相承、有效衔接、全程贯通、顺畅快捷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完善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制造、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林业、地震、地质、水旱、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信息数据接入,实现县、乡镇、部门、企业全覆盖。建立具备应急值守、监测预警、资源共享、信息传输、视频连线、指挥调度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

(三)提升应急能力建设。各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和辅助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体能训练、联演联训、技术比武、实战演练,加强科技装备配备,优化统筹力量、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政策保障,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升救援队伍整体素质和抢险救援能力。

(四)强化应急演练。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实现各级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强化预案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救援演练,贴近实际,立足实战,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区域灾害特点,按照有关规定,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健全物资储备场所,储备配备相应敦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做好应急物资和救援器材的储备、管理、调拨和紧急配送,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六、强化监测预警,提升应对处置水平

(一)健全自然灾害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型的普查,开展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各地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健全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

(二)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建立应急、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交通、公安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强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率。

(三)完善事故应对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部门之间和各救援队伍之间的抢险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程序,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并续报进展,科学调度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援救灾,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形成强大的救援合力,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吉县人民政府       

20213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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