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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县2023年安全生产贯彻落实 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05
文     号: 吉政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3-0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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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发〔2023〕1号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县2023年安全生产贯彻落实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吉县2023年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2023年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1333”工作思路,更加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加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夯实各级安全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干部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临汾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和《临汾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及《吉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判安全形势,解决难点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得少于1次,每次检查不少于2个企业(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不少于2个企业(单位);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2次,要突出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明确并落实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并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严格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考核奖惩。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升安全整治水平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密排查,严格整改,严堵漏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化解风险。

(一)严格源头管控准入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引进落地淘汰落后的危化项目。

深化治理管控风险。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各监管部门要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严格隐患闭环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控图谱,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规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检查不走过场。各企业要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

三、强化专项整治措施,巩固提升治理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查缺补漏、固强补弱、巩固提升,持续深化各类专项整治成果。

(一)煤矿:要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持续深化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灾害防治和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等作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和智能化建设。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确保瓦斯浓度不超限报警。推进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和“五必须、六严禁”要求。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和监察专员制度,切实发挥五人小组监管前哨作用,按照煤矿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和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工作要求,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同时落实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预控管理。

(二)非煤矿山要持续强化三个砖厂转型升级,落实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优化开采布局,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

(三)危险化学品: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体检,确保安全。

(四)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化“放管服”便民服务措施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五)建设工程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六)城乡房屋安全深化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突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七)燃气: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涉气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高层住宅液化石油气钢瓶清零行动。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高层建筑、农贸市场、农村“煤改气”等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八)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高层建筑、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治理,加强商住混合体、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措施,强化娱乐经营场所、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冶金工贸:持续深化粉尘涉爆、配套危化装置、有限空间作业和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作业条件确认和现场监护。

)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建立健全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定期风险研判,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建(构)筑物、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强化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红线,严把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许可关口。要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人员聚集特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处置方案演练,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能力。

其他电力、水利、学校、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各个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强化打非治违力度,提升执法查处手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杜绝“在检查中查不出问题”和“执法查处宽、松、软”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一)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要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安全标准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基础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基层加强、基础加固、素质提高、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一)推进基层安全建设。各乡镇要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村和社区要确定安全网格员。要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强化技术装备支撑。

(二)加强科技信息支撑。各有关单位要支持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推进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推广“智慧应急”建设成果应用。继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切实提高现代化、科技化水平。

(三)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升级”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有效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打造示范单位。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责任不实、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现场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应急救援管理,提升抢险处置水平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着眼“全灾种、大应急”的工作格局,继续深化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县应急救援管理指挥平台,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要不断健全建强专业救援队伍,推进重点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推动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勤联训协同练兵,切实提高应对事故灾害的救援抢险能力。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自然灾害预案等各类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定期开展实战化、规模化的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物资保障建设。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储备品种,提升全县物资储备水平。改善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依托消防等救援队伍,推进全县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坚持应急值班值守。各乡镇、各单位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七、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完善灾害防治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扎实抓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健全完善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强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切实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加大自然灾害防治力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县级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二)加强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绘制森林防灭火“一张图”。严格执行我省《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等工程。压实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撤、避”机制。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预警,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撑。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

气象灾害: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与住建、水利、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联合发布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交通安全等预警信息;加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和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

(三)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要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

八、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浓厚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应急避险常识,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深入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通过网络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扩大覆盖面,弘扬主旋律,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防范常识,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领导干部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培训,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基地建设。

九、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严肃实行追责问责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巡查督查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严肃安全追责问责。

(一)强化督导检查要严格按照《临汾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临汾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及《吉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实施细则》等,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各单位和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加强警示教育。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各类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并按规定组织评估。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


【图解】:关于印发吉县2023年安全生产贯彻落实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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