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 通 知 成文日期: 2023-07-11
文     号: 吉政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土壤普查
【字体:

吉政发〔2023〕15号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2〕11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2〕31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县土壤资源情况,决定自2023年起开展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开展土壤普查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正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四、时间安排

2023年,启动土壤普查工作,成立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23年—2024年,开展分级分类分层次技术实训指导;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采样工作;组织内业测试化验,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对核心环节进行抽查校核,形成阶段性成果。

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基础数据整理、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基本数据;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五、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县情地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做好此项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并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及省、市、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

六、工作要求

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吉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尚立春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关晋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葛吉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利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 超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梁淑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刘燕   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副主任科员

          杨杰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冯冬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贺凤霞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程 鹏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占文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冯 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高怀德   吉昌镇副镇长

          强彩章   中垛乡副乡长          

          冯悦海   壶口镇副镇长

          刘 福    柏山寺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杨有苏    车城乡宣传委员

          郭东科    文城乡副乡长

          张占忠    屯里镇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葛吉平(兼)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图解】关于做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