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成文日期: 2020-03-05
文     号: 吉政办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03-1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主 题 词: 金融
【字体:

吉政办发〔2020〕12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吉县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吉县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山西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8】65号)文件精神,立足吉县实际,探索建立与吉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全面推进吉县普惠金融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部署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人民银行金融工作要求,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机制创新、示范先行、全面覆盖,防范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完善县域金融服务治理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发展普惠金融、金融支持脱贫成效巩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拓思路、创新手段、突出重点、破解瓶颈,不断提高贫困山区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包容性,探索农村普惠金融“吉县模式”,为贫困县域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新金融服务、普及金融教育、完善基础设施”三大主题,探索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工程、金融知识普及工程、金融基础设施工程,建立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市场、组织、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金回流;推进科学完善的农村金融知识普及体系基本形成,农民金融素养普遍提高;“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的便捷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份):成立相关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动员会。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4月):对吉县当前经济、金融、人文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掌握普惠金融现状,明确目标任务。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2月):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吉县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1月-2021年5月):对吉县农村普惠金融进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调查评估并全面总结上报,适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

四、主要任务

(一)金融服务创新工程

以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充分、发展不平衡为目标,立足金融助推脱贫成效巩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出发点,创新服务模式,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1.丰富普惠金融产品。围绕精准合力,结合县域实际,立足涉农需求,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金融助推”等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探索“银行+企业+农户”、“银行+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公司基地+农户”、“政府+金融+保险等多种惠农信贷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向支持贫困户巩固脱贫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精准对接县域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生产多元化融资需求,有效满足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资金需求。发挥各金融机构“三农”金融事业部作用,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注重提升“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能力。组织开展对全县金融服务发展调研,推出金融支持措施,针对县域发展规划,推动信贷资金向扶贫、“三农”、主导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集聚,加快构建专业化的为农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身打造“订单农业”金融产品,建立订单农业信贷担保机制。按照县政府推出的果园托管思路,探索“银行+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信贷扶持模式,推出“利农宝”精品果园生产备用金信贷产品。依托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构建以“信用+信贷”模式为主的农村小额信贷供给体系,满足农户发展种植、养殖等自主创业项目的小额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大型农机具、农业设施、活畜抵押等在内的多种农村产权抵质押货款,激活农村资产,拓宽抵质押范围,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保险部门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引导保险部门全面推进苹果保险,年内力争保险覆盖面达80%以上,同时推广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及农户、农机具、设施农业等多种保险业务,探索建立“苹果保险+期货”模式,为全县苹果这一主导产业健康发展加上“双保险”,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果业中心、畜牧中心、农机中心、人行、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2.持续改善金融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瞄准民营及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靶心,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着力舒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加大窗口指导,灵活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用活用好人民银行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协调落实金融普惠政策,每年协调组织开展1-2次政银企对接会,构建银企对接常态机制。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在扩大市场准入、拓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途径、逐步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出思路、出实招,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财政、人社、人行制定《吉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10-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强创业担保贷款风险防控,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助力民营经济实现大突破、取得大发展,为民营及小微企业纾困。(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局、人行、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

3.提升金融助推脱贫成效巩固成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发展普惠金融与金融助推脱贫成效巩固相协调,持续做好人民银行政策资金引导、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支持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金融机构持续做好精准扶贫信贷产品研发,持续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可得性和覆盖面,立足产业发展,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授信额度、审批手续、贷款利率等方面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在吉县开展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服务窗口、单独考核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金融产品。坚持做好金融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构建全县金融系统“大扶贫”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扶贫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及服务监测力度,建立金融助力脱贫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专项评估机制。(责任单位:人行、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

4.提升特殊群体金融可得性。涉农金融机构跟踪延伸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扶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设立无障碍银行服务网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定期上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机构针对低收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重塑便捷化的金融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网络支付创新,为特殊群体提供简单、实用、安全的互联网金融应用产品。(责任单位:工信局、人行、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

5.加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在全县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并在扶贫异地搬迁集中连片安置点内设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实现集基础金融业务咨询办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救助、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等功能为一体的金融综合便民服务站。(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人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金融知识普及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集散结合、分类施教、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农村普惠金融教育培训基地,形成金融宣教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

1.推进“金惠工程”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县、乡两级金融教育培训机制,首先是建立县级普惠金融教育培训基地,利用全县干部大讲堂邀请专家授课,每年举办1-2次针对各级县直机关、乡镇干部、金融从业者、志愿者、中小学教师代表等不同受众群体的金融知识培训;其次是建立乡镇普惠金融教育讲习长效机制,在乡镇人民政府、中小学教师、农村村官中大力培养一、二级志愿者,加强志愿者培训,定期在乡镇组织开展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基础金融普及。(责任单位:教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人行、银行业金融机构)

2.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围绕金融知识扫盲工程,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开展“理论讲学所+农民金融知识讲习所”双学双讲活动,优化“宣传+培训+体验”的党的理论、政策和金融知识讲习模式,做到月有学讲、季有活动、半年有小结、全年有评选。利用电视广播、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充分利用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周、金融知识普及月等宣传节点,重点针对在校学生、城镇低收入人群、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残疾劳动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金融知识宣教活动,培养广大群众的信用意识、反假意识和理财风险意识,提高金融素养,帮助其掌握基础必要的金融知识,提高金融工具运用能力和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组织编写农民金融知识普及系列读本,拓展金融与诚信教育实践基地,推广“金融诚信伴我行”微课堂,面向广大农户、农村基层干部、乡村小微企业主和在校学生,开展金融教育培训活动。(责任单位:教科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人行、银行业金融机构)

3.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教育,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质量年”活动、“农村金融消费者金融维权救助行动”等,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正确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与消费,发挥金融机构投诉受理、处理纠纷主体责任,探索与县法院联合在乡镇法庭建立农村金融纠纷调解室,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和保护金融消费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意识和维权意识。(责任单位:法院、人行、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金融基础设施工程

以探索移动金融、发展信用普惠、建立“吉县指数”为重点,积极打造“三位一体”便捷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1.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一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积极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不断丰富农村支付服务主体;二是继续推进金融服务机具“村村通”,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布设金融电子机具、转账电话、自助服务终端和网络支付端口等力度,健全无障碍服务机制;三是推动移动支付服务进村设点,探索推进“移动金融”,推广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移动支付方式,探索现场非接触式支付、远程支付等,培养农村居民使用移动金融工具的习惯,做好“金融综合服务站”效能发挥与功能延伸,提升服务站运行质量;四是立足“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推动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拓展移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五是持续拓宽“云闪付”等支付手段的推广应用渠道,依托现有的金融服务站,结合移动支付宣传、移动工具推广等,打造移动便民支付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人行、银行业金融机构)

2.深化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实验县建设。围绕制度环境建设、信用环境建设、法制环境建设、市场环境建设、服务环境建设五个方面创建活动,促进金融运行稳定风险可控,完善基础设施,逐步达到基础金融环境全覆盖,金融服务更加优化,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协调发展;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年底建立信用档案的农户比例争取达到90%以上,推动“三信”评定与普惠金融政策实施有机结合,扩大信用评级在信贷领域的应用,缓解农户融资难,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三是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协同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环保、金融机构等单位,建立吉县经济主体“红黑榜”发布机制,依法惩处恶意逃废债行为,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破解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需求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增强农村地区对金融资源的承载能力。(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人行、银行业金融机构)

3.完善普惠金融统计指标体系。一是探索完善“三农”、小微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服务对象的统计制度,设计形成涵盖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以及供求双方的统计体系;二是定期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全面掌握基础数据和信息,监测、分析发展状况;三是建立能够反映金融生态环境情况、普惠金融进展情况以及金融覆盖率、可得性和包容性在内的统计分析评估体系和“吉县指数”。(责任单位:人社局、人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职责。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金融工作副主任、人民银行吉县支行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直涉农单位负责人及涉农金融机构为成员的吉县农村普惠金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吉县人行,办公室主任由人行吉县支行行长兼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深化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三方联动”沟通协作机制,重点建立健全金融部门与各乡镇、涉农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推进金融与农业项目、扶贫项目和产业项目的对接,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普惠金融助推脱贫成效巩固、实施乡村振兴的作用。

    (二)建立考核机制,全力推动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对成员单位推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相关涉农金融机构制定支持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的具体措施

    (三)开展监测评估,强化情况反馈。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季度统计进度情况并汇总报送吉县农村普惠金融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图解】吉县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