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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0-27
文     号: 吉政办发〔2022〕42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主 题 词: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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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22〕42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吉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机制的通知》(晋政教督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按照“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原则,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方面和各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力争2024年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评估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学条件均衡

1.推动城区学校建设。新建2轨制小府小学投入使用,化解城区小学“大班额”现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过20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严格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着力抓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各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各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各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 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不小于96平方米,美术专用教室不小于90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实现千兆网到校;加快推进网络空间"人人通"建设,加强多媒体、计算机、录播教室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联通共享;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学校所有信息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二)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办学质量均衡

4.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德育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家校教育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所有学校建立德育工作专门组织,德育工作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设立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建立校园文化建设考评机制,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达到良好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5.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建立课程改革保障机制,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科技教育、环保教育和国防教育等专题教育。落实2022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照要求开足开齐课程,上好音体美、综合实践、劳动课等课程,配备满足课程实施需求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艺术知识、技能与方法,培养学生审美素养。开展体育类、艺术类特色学校建设,力争每个学校都有一个以上的特色项目。落实“双减”政策,倡导“减负增效”,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能力和水平,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稳妥有序推进课后服务活动,统筹管理属地内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6.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生就近免试划片分配入学制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每所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城区和乡镇学校全部实行就近划片入学;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65%,并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7.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学校按照随机编班原则,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强制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在职教师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强化“控辍保学”监控措施,保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达100%;初中入学率达到 100%,巩固率达 99%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8.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考核评估。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三)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切实推进教育公平

9.进城务工子女就学实行“全覆盖”。认真落实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简化手续并及时办理。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0.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各乡镇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案、动态管理。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提供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支持适龄儿童随同已取得居住证的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11.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制定措施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建立残疾儿童“一生一案”,畅通“随班就读”通道,做到应随尽随,发挥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作用;坚持为重度残疾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不断提高送教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均衡

12.建立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机制。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聘教师,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

13.落实教师培训、交流制度。以加强教育信息化和课程改革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完善县级、校级培训体系,认真组织并高效完成国培和省培计划;根据课改要求和教师实际设计培训项目,强化实践环节和教学能力训练,推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和教师定期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制度,利用职称申报、精品课评选、骨干教师评选、教师评优评先等分配比例向偏远山区学校倾斜的政策,引导教师积极主动向薄弱学校流动。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14.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全县各学校编制标准统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量;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1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师德常态化建设。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构建多元参与的师德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师德满意度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称晋级、岗位聘用、资格注册、绩效评价等主要内容。完善优秀教育工作者定期表彰制度,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县委、县政府每年教师节举行庆祝表彰慰问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授课,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违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16.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收入水平。落实农村及边远山区教师津贴,按学校所在地不同情况,分别设立艰苦学校津贴等次。建立教师、学生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和特困教师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五)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学校办学均衡

17.健全“以县为主、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履行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落实教师工资福利政策,逐步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公用经费足额、按时发放到位。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保障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定标准足额安排义务教育校舍维修经费、统筹上级及本县相应教育专项资金。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科局)

(六)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18.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县、乡(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学校安全投入,及时更新升级技防设施,健全校园安防巡查监管系统。建立平安校园创建机制,各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督查,切实改善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环境。要大力开展警校合作,完善“护学岗”、法制副校长机制,将校园安保纳入平安县城建设范围,确保校园监控接入公安平台实时监控,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安装校园一键报警装置,并实现与公安部门联网。要配备充实学校安全监管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19.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加强学校一日常规管理,创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大力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相衔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体系,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公安局)

四、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宣传发动,完善方案,部署落实。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一思想,明确各创建单位工作职责,动员全县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召开全县创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年1月—2024年9月):组织实施,督查指导,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县政府及时组织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集中办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提升以及缓解热点难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第三阶段(2024年10月—12月):改进完善,巩固提高,组织迎评。各成员单位根据评估要求查漏补缺,确保所有指标全部达标。各成员单位收集、整理、归档各种创建材料,教科局完成创建主体材料,完善各项配套佐证资料。县政府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递交评估申报材料,积极迎接国家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协调推进。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高效协调,共同推进。县教科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筹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积极协同各相关部门,推动创建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将创建责任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联创共建机制。

(二)突出重点,优先投入。既要紧紧抓住学校资源配置、保障水平、质量均衡等重点要素,在教育管理机制上创新,又要因地制宜,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分阶段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积极争取和有效使用中央和省级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设立校舍场馆建设、教育设备采购、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培养与发展等专项经费,保证各项评估指标全部达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具体体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新闻宣传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宣传义务教育的基础地位作用及重大意义,积极营造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按照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完善对乡镇人民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抓教育工作的考核办法,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

附:吉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

吉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牛永福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王志宏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贺泽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占利   县教科局局长

        吴俊红   县财政局局长

        于彦山      县发改局局长

        陈智荣      县编办主任

        冯建亮     县人社局局长

        梁 永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杨云岗   县住建局局长

        陈彦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战军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冯永杰   县卫体局党组书记

        张 利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军政   县民政局局长

        陈健翔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孙殿明   县残联理事长

        陈 静   吉昌镇镇长

        窦亚东   屯里镇镇长

        党 源   中垛乡乡长

        李 哲   柏山寺乡乡长

        王吉亮   壶口镇镇长

        袁增良   文城乡党委副书记

        赵 伟   车城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组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事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张占利兼任。

【图解】:关于印发吉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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