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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 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6-22
文     号: 吉政办发〔2022〕28号 发布日期: 2022-06-27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市场主体
【字体:

吉政办发〔2022〕28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pdf

【图解】: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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