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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吉县乡镇权责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2-31 |
文 号: | 吉政办发〔202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权责清单 |
吉政办发〔2022〕52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吉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晋编办字〔2022〕88号)和《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县乡镇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吉县实际,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起草,县司法局审核,形成101项县级权责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吉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版)予以网上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版)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布。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省、市级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乡镇职能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乡镇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各乡镇要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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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公布《吉县乡镇权责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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