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 通 知 成文日期: 2023-03-09
文     号: 吉政办发〔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03-0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建设用地
【字体:

吉政办发〔2023〕8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稳定土地市场供需关系,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确保吉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需求、重点建设项目和批而未供土地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保障,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掌握我县各类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聚焦用地保障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双提升”,推进建设用地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科学谋划我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宏观调控作用,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规合一原则。统筹协调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中科学合理优化县城发展空间布局。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各类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

2.坚持供需平衡原则。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转变土地供应政策,以需求引导供给,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3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3.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努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优先挖掘城镇用地内在潜力。大力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县城区零星用地盘活使用,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3年度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9.0467公顷,其中吉昌镇0.2777公顷,屯里镇18.6272公顷,车城乡0.1418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3年度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0.1531公顷;商服用地0.1246公顷;工业用地18.7690公顷。

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住宅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0.8%,商服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0.66%,工业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98.5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从2023年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分析,住宅用地主要是吉县交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住宅用地)项目,位于县城规划区;商服用地主要是吉县交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商服用地)项目,位于县城规划区;工业用地主要是明珠煤矿、集气站和光伏电站项目,主要位于屯里镇王家河村、安乐村、桑峨村、太度村和车城乡赵村。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供地计划有效执行。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级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研究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全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二)积极强化服务措施,确保供地效率质量。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着力在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优服务方面下功夫,不断强化土地资源要素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能力。对年度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用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实现一站式服务,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在土地供应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发改、工信、住建及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土地供应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和供应方式,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或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开发利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跟踪服务与长效管理。

(四)建立健全制度,实行供地计划动态评价。在供地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实行土地供应计划情况动态评价机制,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改进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而需要调整的,可按照计划编制程序进行调整,并对调整后的计划进行重新公布。


附件:吉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

  【图解】:关于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 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