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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28
文     号: 吉政办发〔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06-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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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23〕16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及县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县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作出分解,现将任务分工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任务、细化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要主动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作配合,做到精准施策、务实管用。牵头部门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牵头抓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同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牵头部门和协同配合部门要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6月底、12月底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至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县政府将继续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务求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切实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pdf


【图解】: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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