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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13
文     号: 吉政办发〔2023〕33号 发布日期: 2023-09-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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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办发〔2023〕33号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有效和快 速地处置吉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 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临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吉县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吉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吉县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外力破坏 及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县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 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 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五)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由高到 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依照《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二、组织体系

(一)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1.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即“县应急指挥部”)是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组织工作。

发生跨县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 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跨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县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

指挥长: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能源)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国网吉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能源)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水利局、 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国网吉县供电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能源)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能源)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见附件)。

(二)各乡(镇)组织指挥机构

指挥部下设各个工作组,各乡(镇)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县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三)现场指挥机构

县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 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 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五)重要电力用户

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加油(加气)、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做好相关电力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可靠性和有效性。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专家技术组

根据需要成立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风险分析

可导致吉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1.自然灾害风险

洪水、雷电、山火、雨雾、地震、泥石流、滑坡、冰雹、 冰冻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2.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电源、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3.设备故障风险

电网老旧设备仍占一定比例,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

4.外力破坏风险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黑客攻击等外力破坏,均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违章违规施工、重要发输变电设备、电网二次设备、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拒动、越级跳闸以及重要用户用电设备与电网不匹配等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5.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电力运行维护人员错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6.特殊电网运行方式风险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双主变变电站单合主变检修,双母线接线方式单母线转检修,双电源变电站其中单电源检修、以及其它可能引起6级及以上电网事件风险。

7.用电安全风险

部分用电单位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重视不够,少数值班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存在供电电源达不到配置标准、保安电源缺少或保安电源不能启动等问题。

(二)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监测信息系统、电网运行监控系统、配网可视化平台、信息通信监控系统、供电服务指挥监控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自动采集终端系统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沉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信、能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沉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掌握电网运行风险,加强对发电厂电等燃料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掌握机组运行风险,加强对电煤等燃料、水库水位、机组出力情况评估,并及时向电网企业汇报。

(三)预警

1.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对照3.3.1,指挥部发布预警)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受影响区域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指挥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政府及其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上报至县应急指挥部。

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接到事件报告后,县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迅速报告县政府。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县政府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 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县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县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指挥协调

1.I级响应

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县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召开县停电应急委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县指挥部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市政府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抢修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视情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并交出指挥权;

(8)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9)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10)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2.Ⅱ、Ⅲ级响应

Ⅱ、Ⅲ级应急响应时,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县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组织做好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三)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趋势,减少损失。县政府、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 力供应。电力调度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 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的宽裕度。

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乡(镇)、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交通部门等积极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供水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各级政府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6.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7.组织事态评估

电网企业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县、乡(镇)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五、后期处置

(一)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配合省、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或独自组织开展,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二)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按有关规定负责配合县政府事件调查组组织开展或独立开展事件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三)善后处置

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四)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1.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2.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3.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二)装备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电力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县应急指挥部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县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

各单位每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处置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应对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移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技术措施。各部门、单位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三)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四)技术保障

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供水、地质、气象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应急管理水平;

县电力公司应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建设,依托调度自动化和其他信息系统,实现应急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五)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应急能力建设。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六)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展和改革(能源)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pdf

      (二)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机构及主要职责.pdf

      (三)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pdf

【图解】:关于印发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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