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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县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职责清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7-18
文     号: 吉政办发〔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08-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主 题 词:
【字体:

     吉政办发202514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县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晋发〔2024〕10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市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5〕1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厘清各有关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吉县县级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和《吉县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树牢树稳安全发展理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清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复杂严峻形势,一体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坚持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逐条逐项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按照清单中明确的职责事项,逐条逐项细化配套措施,明确运行机制,细化履职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聚合聚力部门监管效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畅通会商渠道,强化信息共享,集中分析研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通过多部门“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集中交办”的联合执法模式,切实在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凝聚各单位监管合力,提升全县矿山领域监管效能。

四、抓紧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各有关单位要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狠抓依法治安、科技强安、人才兴安、文化润安,压责任、提能力,持续推进矿山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强力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矿山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整治整合,确保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稳定。

五、严打严查非法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矿山企业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行为。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持续强化全过程执法监督,推动监管执法从“数量”向“质量”、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

本清单可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立改废释及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按程序动态更新。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县县级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


【图解】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县县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职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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