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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吉县壶口景区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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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环审函〔2018〕5号

关于山西吉县壶口景区污水处理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吉县壶口景区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编制格式规范、内容全面,工程分析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的情况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趋势,评价结论明确,可以作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项目经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吉发改审批发[2017]83号)文件予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地址位于吉县壶口镇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区内。项目总投资549.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 1#、2#、3#、4#污水处理站各建300立方污水收集池,处理能力分别为120t/d;5#污水处理站建260立方污水收集池,处理能力为80t/d。全部采用生物接触氧化(AAO改良技术)+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并全部设有格栅井、调节池、一体化反应设备、污泥池、消毒池等。

三、本项目要逐一对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配套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主体构筑物地下全封闭安装,污泥及时清运杜绝对周围居民及环境的不良影响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5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全部用于农灌,主体构筑物作防渗基础,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落实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的栅渣和污泥脱水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产噪设备设减振基础、置于室内,风机进风口设消音器。

4、防范环境风险。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套必要的监测仪器;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防范环境风险的应急演练,运营中强化环境管理,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吉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加强本项目的现场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和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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