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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7-7983913 通讯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三楼321办公室 邮编:0422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壶口景区游客中心和数智中心建设项目 | 吉县 | 山西宏源沿黄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山西浩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壶口景区游客中心和数智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55471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124.71m2,地上建筑面积为35254.82m2,地下建筑面积为1869.89m2。其中:建设1栋地上3层地下1层的数智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为9155.92m2,地下建筑面积为1869.89m2;建设1栋地上2层的游客中心综合主楼,建筑面积为15534.70m2;建设1栋地上1层的游客中心摆渡车场,建筑面积为10564.20m2。并配套建设水、电、暖等基础配套设施。 | 1、废气:施工期对场地采取施工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运营期餐厅油烟采用大型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可达到85%;机动车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且空气扩散条件好,不需要另外采取环保措施。 2、废水:施工期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进行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场地喷洒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景区1#和2#污水处理站。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游客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艺术表演场馆废水及停车库地面冲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再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景区1#和2#污水处理站。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车辆经过时限制车速,减少鸣笛。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游客游览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及景区内车辆交通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如禁止在景区内鸣笛、喧哗等)进行控制后对景区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要求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不可回收的委托山西博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送至南村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车每日转运至壶口镇垃圾处理站。运营期餐厨垃圾、废油脂和油泥设置独立暂存室进行存贮,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移动式分类垃圾收集系统,由垃圾收集车每日转运至壶口镇垃圾处理站。 5、生态:施工期采取工程措施与绿化措施相结合,加强临时防护、施工时序安排和管理措施等进行综合防治。运营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降低水土流失。项目四周采取当地树种进行绿化,做到点、线、面相结合,精心配置,以达到良好的绿化效果。采取动物保护措施,选用对鸟类无吸引力、生长缓慢、不产籽粒或籽粒结实量很少的草种;景观树种的选择尽量避免浆果类树种,防止食果鸟类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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