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涉农补贴

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2年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的公示

2022-08-01
【字体:

吉农发〔2022〕43号


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2年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2〕106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晋农计财发2022〕16号)文件精神,我局通过在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局党组开会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制定了我县《2022年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2〕106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晋农计财发202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助项目”)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种业振兴大会、全省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长会议暨深化“三队”包联服务推进会议精神,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围绕“十稳十提”重点任务,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规范基层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拓展项目实施内容,大力推广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农技推广体系支撑服务中心工作的效能。

(二)强化支撑,完善体系。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力度,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推动乡镇设置农技推广专岗、配备专人,鼓励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

三、年度目标

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在稳粮保供、特优产业提质增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在全县建设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12场(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确保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打造2个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每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80个示范主体,同时确保每个主体熟练掌握2-3项主推技术。对全县25名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选聘5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组织的脱产培训。全县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比例超过90%。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特聘计划,招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提供产业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实现全县全覆盖,增强我县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落实《关于全省农技农经农机“三支队伍”改革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21〕161号)精神,构建形成有机衔接行政决策、有力承接上级要求、有效对接市场需求的农技推广新格局。推动规范设置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农技推广机构,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推动乡镇分专业设置农技、畜牧兽医等农技服务专岗,承接农业农村公益性服务职责。乡镇专岗专人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接受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业务指导。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深化专家团队包联服务,强化高校与科研院所服务功能,带动农业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培育壮大市场化服务主体,支持政府购买市场化主体农技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力量领办创办服务主体。支持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增值服务。

(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厅发布的年度主推技术、主导品种,结合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技术需求,遴选发布年度主推技术、主导品种。依托专家团队、广大基层农技人员,吸纳新型经营主体技术人员及乡土专家包村联户,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三)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

1.建立基层骨干人才培育机制。加大对骨干农技人才培育力度,建立培育档案。优先参加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有针对性弥补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提升其实操水平和能力素质。优先参与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承接上游农业科技成果,反馈农业企业及农民的科技需求,研究解决本地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优先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评奖中推荐。完善骨干人才遴选制度,强化考核管理,并将确定的骨干人才逐级上报备案。

2.提升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方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遴选县、乡两级在编在岗的农技人员参加培训,乡镇级人数不得低于培训任务的30%。从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人员中遴选5名业务能力强、带动影响力大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骨干人才培训,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成为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骨干力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优秀师资。参加市级组织的重点培训班5人,普通班15人,不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要按照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好公费农科生相关工作。

3.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根据主导产业需求,结合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要求,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聘3名特聘农技员(包括1名动物防疫员、1名植保员),优先续聘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要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特聘农技员要全员注册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各项目县要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建设一支技术水平过硬、助力稳粮保供、生猪生产恢复的特聘农技员队伍。

(四)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

一是打造科技示范展示平台。按照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聚焦优势主导产业,建设4个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加强苹果主导产业、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展示。要在交通便利的地方选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结合农时农节组织农技人员、示范主体开展3(场)次以上的主推技术示范展示活动。

1、吉县苹果矮化密植生产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该基地位于吉县吉昌镇桥南勒马垣村,实施规模206亩,由吉县果之源果业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基地法人郭万勤,主要示范展示7项先进适用技术。

(1)选用优良品种技术模式;

(2)科学修剪技术模式;

(3)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模式;

(4)病虫无害化生态控制技术模式;

(5)苹果园生草技术模式;

(6)旱地果园黑布覆盖集雨保墒技术模式;

(7)增施有机肥提升地力技术模式。

2、吉县苹果矮化密植高新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该基地位于吉县吉昌镇石家庄村,海拔1200米左右,实施规模340亩,由山西超正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实施,基地法人丁振荣,主要示范展示6项先进适用技术:

(1)选用优良品种技术模式;

(2)科学修剪技术模式;

(3)绿色苹果病虫防控技术模式;

(4)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模式;

(5)山地苹果园高垄黑布覆盖集雨保墒技术模式;

(6)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地技术模式。

3、吉县绿色苹果优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该基地位于吉县吉昌镇桥南勒马垣村,实施规模103.5亩,由吉县恒丰苹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实施,基地法人杨继森,主要示范展示5项先进适用技术:

(1)选用苹果新品种技术模式;

(2)绿色苹果科学施肥改良土壤技术模式;

(3)苹果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4)苹果园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

(5)旱地苹果园黑布集雨抑草技术模式。

4、吉县蛋鸡标准化综合生产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该基地位于吉县吉昌镇兰村,实施规模30000只,由吉县春娥养鸡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基地法人陈春娥,主要示范展示5项先进适用技术模式:

(1)选用优良蛋鸡品种;

(2)高产蛋鸡大规模阶梯式自动化养殖技术模式;

(3)中草药防治蛋鸡疾病技术模式;

(4)改善蛋鸡品质的综合营养调控及其配套技术模式;

(5)鸡——生物有机肥——苹果生态循环模式。

二是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遴选2个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分别为吉县牛牛百亩果园专业合作社,法人牛焕有;吉县东城乡振成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张军中,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农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每个承担农技推广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利用自身的平台和资源,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培育80个示范主体,确保每个示范主体熟练掌握2-3项主推技术。

(五)强化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运用

要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补助项目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与补助项目有关的工作动态、文件资料、主推技术、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特聘计划等信息资料,要及时上传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农技人员、承担任务的特聘人员要通过手机APP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确保手机 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6.5万元

主要用于我县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所需的费用。我县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25人。其中参加省厅组织的骨干培训班5人,每人0.45万元,共2.25万元;参加市组织的重点培训班5人,每人0.4万元,共2万元;参加市组织的普通培训班15人,每人0.15万元,共2.25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80万元

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物资投入以及展示活动等所需费用。其中:吉县苹果矮化密植生产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0万元;吉县苹果矮化密植高新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0万元;吉县绿色苹果优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0万元;吉县蛋鸡标准化综合生产技术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0万元。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7.6万元)

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指导服务160个示范户,开展培训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用示范所需物资投入等相关费用,其中:吉县牛牛百亩果园专业合作社补助8.8万元,吉县东城乡振成果业专业合作社补助8.8万元。

(四)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0.1万元)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产生的交通、通讯及误餐等费用;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服务补助标准按照差旅补助标准执行),鼓励对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农技推广人员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五)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服务补助。(0.9万元

用于我县招聘产业发展所需特聘农技人员所产生费用。全县共招聘3名特聘农技人员,特聘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每名特聘农技员补助0.3万元,共需补助0.9万元。

(六)其它。(0.9万元

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相关费用等。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局科教股全面负责补助项目指导、调度、考核等工作。按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资金支出要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要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完善支出手续。

(三)加强绩效考评。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

(四)加强交流宣传。在任务组织实施中,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农技人员和事迹等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技推广工资的良好氛围。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