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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5〕28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生猪品种改良,调动广大养殖场(户)饲养良种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脱贫户、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对我县生猪良种实行补贴(2025年2000头),申报要求如下:
一、补贴范围
全县7个乡(镇)。
二、补贴对象和内容
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合作社等养殖主体,使用有资质公猪站生产的优质猪精液或从有资质的种猪场引进优质种猪(包括原种猪和二元母猪;补贴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
三、补贴方式
依据申请主体相关票据凭证(从有资质的公猪站购买优质猪精液的票据或从有资质的种猪场购买优质种猪的票据)直接对补助对象结算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
(一)利用优质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配种改良的,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2.5元计,1头能繁母猪年补贴50元。
(二)引进优质种猪(包括原种猪和二元母猪),每头补贴 50元。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将有效证明材料及票据交回吉县畜牧发展中心(新城政府楼主楼5楼)。
联系电话:0357-7989991
吉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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