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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屯里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1个职能股室,为:便民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在职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2人,共计在职人员30人。
二、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收入6005742.35元,比上年减少17820633.1元,减少74.79%。减少的原因为:2016年减少了百镇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财政拨款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5742.35元,比上年减少17820633.1元,减少74.79%;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19782723.29元,比上年增加11346785.84元,增加134.51%。增加原因为:以前年度拨付的百镇建设项目资金在2016年加大了支出力度。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42723.29元,其中:基本支出4359443.29元、项目支出11883280元。
基本支出4359443.2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1188328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0000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29938元,比上年增加21326.07元,增加19.64%;比年初预算减少30062元,减少18.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车增加一辆,开支增加。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8113元,主要用于接待工作等,全年接待135批,共270人;公务用车运行费101825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市县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工作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9381.67元,比上年增加548250.39元,增加44.17%,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212376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63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32.9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313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67.01%。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为:百镇建设(1400万)。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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