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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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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合理配置广播、电视、手机报、网络等媒体资源,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对内、对外宣传,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舆论环境,创造良好氛围。

2、负责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载体的建设和管理,编制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及新媒体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对全县广电网络进行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组织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广电产业发展。

4、依照政府授权,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国家广电行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县广播电视事业有关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查处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广电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由中心机关、吉县电视台、吉县有线电视网络部三个部分组成。中心现有干部职工85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24人。

二、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11257933.44元,比上年增加4033737.38元,增加55.84%。增加的原因为:本年有“三网融合”项目建设和广播电视机构制播能力项目建设,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7933.44元,比上年增加4033737.38元,增加55.84%;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10627160.64元,比上年增加4525392.2元,增加74.17%。增加原因为:本年“智慧吉县”项目一期工程“三网融合”建设项目和广播电视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为大型工程,支出比上一年增加。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7572.64元,其中:基本支出4723690.39元、项目支出5833882.25元

基本支出4723690.39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项目支出5833882.25元。主要用于引进节目合作、脱贫攻坚宣传片制作、“智慧吉县”项目一期工程“三网融合”建设、收视维护费、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运行经费、广播电视信号及数字电视运行工程、广播电视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等支出。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88元,主要用于电视台发射台改扩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98080.76元,比上年增加40280.25,增加25.53%;比年初预算减少15919.24元,减少7.44%。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脱贫攻坚工作,车辆来往于城乡之间,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49033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各级电视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及上级单位指导检查工作等,全年接待54批,共436人;公务用车运行费149047.76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市县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保险费,以及到各乡镇进行线路的抢修和维护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建设抢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5659786.37元,占采购预算的97.7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68586.87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8.3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49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25%;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150.5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36%。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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