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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柏山寺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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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柏山寺乡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乡政府下设一个事业机构:柏山寺乡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机关在职人员31,退休7人

二、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11020394.91元,比上年增加6983250.11元,增加172.97%。增加的原因为:增加扶贫经费,移民搬迁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地质灾害防治,安排扶贫现场会,增加救灾救济等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0394.91元,比上年增加6983250.11元,增加172.97%;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10084894.91元,比上年增加6047750.11元,增加149.8%。增加原因为:帮扶单位扶贫驻村补助,第一书记补助,环境卫生整治,救灾救助,扶贫基础设施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扶贫现场会召开等。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4894.91元,其中:基本支出4965794.91元、项目支出5119100元。

基本支出4965794.91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项目支出51191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其他扶贫支出,地质灾害防治,以工代赈等支出。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11159.16元,比上年增加14216.25元,增加14.66%;比年初预算减少22840.84元,减少1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为脱贫攻坚年,上级检查以及外出检查增多。

2017“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20406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及日常公务接待工作等,全年接待149批,共726公务用车运行费90753.16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各村下乡等业务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7550.6元,比上年增加839186.69元,增加47.73%,增加原因为:帮扶单位扶贫驻村补助,第一书记补助,环境卫生整治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7226659元,占采购预算的99.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83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9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595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49.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3926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49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乡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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