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7年

吉县扶贫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09-03
【字体:

吉县扶贫开发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4、拟订中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审批、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5、负责特殊困难地区的综合治理、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

6、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

7、组织开展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5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产业扶贫股、计财股、社会扶贫股(下乡办)、互助资金与光伏扶贫股。核定编制10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1名,公益岗工作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7名。

二、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59581240.04元,比上年减少15942647.77元,减少21%。减少的原因为:上级相关部门根据我县脱贫攻坚成效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步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81240.04元,比上年减少15942647.77元,减少21%;上级补助收入0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59581240.04元,比上年减少15942647.77元,减少21%。减少原因为:上级相关部门根据我县脱贫攻坚成效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步减少。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81240.04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240.04元、项目支出58230000元。

基本支出1351240.04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项目支出5823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支出。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72834元,比上年增加8776元,增加14%;比年初预算增加0元,增加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县率先脱贫摘帽,上级有关部门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增多。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72834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扶贫开发工作等全年接待134批,共810余人次;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0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55511452元,占采购预算的9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3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862943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9%;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679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9%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扶贫开发中心.XLS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