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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车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社会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乡村社会。
发展经济职责
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
公共服务职责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车城乡人民政府下辖车城村、兰家河村、柏坡底村、桑村、赵村、桃村、曹井村、朱家堡村、窑科村9个行政村,62个自然村,拥有8962口人。乡机关内设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劳动保障所、林业站、计生站、统计站、经管站8个站所。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10人。
二、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决算表
3、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支出决算表
4、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车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18913204.5元,比上年增加14597119.21元,增加338.2%。增加的原因为:2017年度拨入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公共基础设施资金1288万余元,人员工资及津贴调整增资,烤火费标准提高。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6104.5元,比上年增加1710019.21元,增加39.6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13472657.5元,比上年增加9056572.21元,增加205.08%。增加原因为:2017年度比上年增加了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资金800余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0726.5元,其中:基本支出4482578.5元、项目支出1388148元。
基本支出4482578.5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1388148元。主要用于拆除违法建筑、新建劳保所办公楼附属配套工程、兰家河安置点硬化整治、自然灾害救助补助、境内公路沿线环境整治、乡镇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建围墙、粉刷墙、乡村公路养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以奖代补、乡村清洁工程。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57063元,比上年减少12150元,减少17.55%;比年初预算减少77937元,减少57.73%。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0元,全年接待0批,共0人;公务用车运行费57063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出差下乡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6724元,比上年减少374170.5元,减少20%,减少原因为:压减支出,经费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11666928.19元,占采购预算的99.7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041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83486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7.6%;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401.19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6%。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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