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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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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战略、方针、技术和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农机化发展规划、措施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农机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农机技术状态的检验、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农机操作人员的考核以及农机的安全监理、处罚违章作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网络的建设和农机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机械化农业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收集、发布和反馈。

4、 指导农机产品的设计、生产;负责农机产品的适用性试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机产品的鉴定,担负农机维修质量监督和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并配合有关部门查禁伪劣农机商品,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实施农机质量调查。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机鉴定检验标准、使用技术状态标准、作业质量标准、维修质量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

6、负责各项农机资金管理、农机化工程考察论证、立项审批、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统筹安排农机化专项投资项目及国有资产管理。

7、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国家、省、市组织的农机化科技、经济合作项目,参与农机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及农机化科普宣传。

8、承担全县农、林、水、牧等农业机械新产品的研究、试验、选型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

9、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下属农机管理站、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大型农机站、城区农机服务中心站、壶口农机服务中心站、中垛农机服务中心站、屯里农机服务中心站8个事业单位及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两个企业单位。   

人员情况:在职人员10人。

二、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2326442.47元,比上年减少1522687.81元,减少65%。减少的原因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6442.47元,比上年减少1522687.81元,减少6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2326442.47元,比上年减少1522687.81元,减少65%。,减少原因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减少。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442.47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589.97元、项目支出902852.5元。

基本支出1423589.97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项目支出902852.5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整地作业项目等。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6931元,比上年减少469元,减少20%;比年初预算减少469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0工作,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16931元,主要用于农机工作等,全年接待21批,共289人;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8551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1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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